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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自然资源局集体建设用地划拨批前公示(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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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意向用地单位申请和市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划拨方式提供用地,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

位置

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

划拨使用权人

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

鹤山市宅梧镇靖村村民委员会

20754平方米

商业服务业用地

鹤山市宅梧镇靖村村从新下股份经济合作社

  宗地公示期为10天(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4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鹤山市自然资源局提出。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

  联系电话:0750-8812933

  联 系 人:梁先生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