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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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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自然资源领域中心工作,持之以恒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学而思,强化尊法学法的担当氛围

  我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法治建设一切工作,局党组书记以及各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勇于担当法治建设排头兵,认真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相关精神,以开展自然资源系统党史学习教育为主旋律,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进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二)思而行,压紧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1.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增效能”

  一是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我局积极助推行政执法事项改革,4月1日起,共下放80个行政处罚事项和9个行政检查事项到乡镇街道。为更好提升镇街执法水平,3月18日下午我局业务骨干组织综合执法培训班与各镇街业务骨干交流行政执法的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经验,为下一阶段行政执法职权事项全面下放打下扎实基础。5月以来,对十个镇(街)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传、帮、带”活动,通过业务指导交流、协助办案、赠送书籍和典型案例汇编等方式,着力破解乡镇街道“看得见,管不着”的难题以及部门间存在“多头管、重复管、无人管”的困境。

  二是优化自然资源制度保障。加快推进有关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按照公平竞争要求,对负责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梳理,结合新形势,对由我局牵头拟定的2020年政府规范性文件《鹤山市工程砂石土余渣利用管理规定》进行了适当调整修改,进一步规范管理我市工程砂石土余渣的利用;并拟定了《鹤山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事项管辖与处理规定》。

  三是优化行政决策效能。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进度稳步有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鹤山市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服务项目》成果。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公职律师制度,聘请职业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政府合同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合法性审核,对重大、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邀请专业律师参与讨论。

  2.推进公正文明执法“重践行”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不定期组织自然资源系统内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学习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等内容,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按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结合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反馈,针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有效发挥案卷评查的矫正纠错功能,提高了规范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其中2021年提交评查的15宗行政执法案卷中获得“优秀”的有8宗,其余为“良好”。

  二是推进“两平台”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推进“两平台”在自然资源领域适用,主动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开展移动手机端办案工作,落实事前、事中、事后主动公开公示行政执法信息,认真实施三大“阳光工程”。

  三是坚持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确定我局法制审核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均依法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执法程序依法规范,符合法律要求。目前,我局持广东省行政执法证共45人。

  四是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做好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相关工作,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妥善应对行政诉讼案件共30宗,收到涉及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复议案共1件,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五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工作。今年以来调处了沙坪街道汇源村委会与赤坎村委会、鹤城镇小官田杜四队与工业城管委会的土地权属争议;调解了鹤城镇东坑村委会月湾村、禾谷村委会田心村、新联村委会九二村之间的林权界线争议;配合省厅要求参与调处鹤山古劳与南海西樵位于茶山的权属争议,有效化解农村矛盾。

  3.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服务”

  一是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了《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实行工业项目、物流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工作指引》,进一步加快项目落地建设速度,目前完成承诺制项目2宗。

  二是创新不动产登记惠民举措。探索“交房即发证”新模式,今年以来,我局联合有关部门选取了经纬凯旋城汇峰小区、骏景湾星悦小区作为试点区,基本确定了现售房屋的交房即发证模式。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我局积极与税务、侨务部门进行协商,为境外华侨同胞开通商品房一手转移登记绿色通道,解决了境外华侨华人受疫情影响无法回国、不能及时缴纳契税及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难题。

  三是积极解决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根据2020年底由我局牵头拟定的规范性文件《鹤山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要求,针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历史遗留问题,2021年共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92宗。

  4.推进法治教育宣传“强舆论”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全国土地日、测绘日、宪法日等时间节点为依托,多次开展自然资源系列主题普法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规宣传。采用音频、图文、漫画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局牵头拟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政策解读,并汇编自然资源典型案例,在上千条自然村中推行以案释法,坚决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5.深化法治惠民“办实事”

  推进法治力量保证民生“新航标”,实现带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新模式。我局通过建立健全不动产转移加抵押人变更组合登记的制度、升级完善系统、加强政企互动、加大普法力度等全方位、多方面措施,积极探索出既能保障抵押权人权益,又能适应本市现状、符合群众需求的带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新模式,大大刷新为民服务新速度。目前,已成功办理两宗带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均获得了群众与银行的一致好评。

  二、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渠道和培训手段单一,建设法治队伍的现状与目前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二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于关键时期,在新形势下如何结合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的落实并推进政府职能的有效转变,任务依然艰巨。

  三、2022年工作思路

  (一)组织领导到位。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大力推进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推进干部职工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干部的法治思维、创新意识。

  (二)依法行政到位。继续强化“三项制度”执法专项业务培训,确保执法人员严格办案,规范办案,不断提高自然资源执法办案质量与业务水平;积极推动“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工作的开展,优化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建设。

  (三)行政执法监督到位。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大法制监督力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降低管理风险;加大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规范行政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