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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鹤山市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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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0号)的有关规定和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安排,鹤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江门市鹤山市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充分征求了成片开发范围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并且获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最终通过了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论证,并于2021年11月9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准实施。

  现根据相关规定,就上述成果有关内容进行公告。本次《方案》划分为31个片区,涉及鹤山市沙坪街道、古劳镇、龙口镇、桃源镇、雅瑶镇、鹤城镇、共和镇、址山镇、宅梧镇。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572.1629公顷,涉及拟征收地块面积 370.1433公顷。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江门市鹤山市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