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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自然资源局拟划拨用地公示(HHB202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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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意向用地单位申请和市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划拨方式提供用地,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鹤山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

  位置:鹤山市鹤城镇南星村委会

  申请用地面积:12953平方米

  土地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划拨价款:1962274元

  其他情况:宗地公示期为10天(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鹤山市自然资源局提出。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

  联系电话:0750-8802668

  联 系 人:叶先生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