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工业用地改造升级工作的实施,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号)、《关于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用地改造升级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意见》),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公众就《实施意见》相关内容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5月18日—2020年6月18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联系电话:0750-8898661。
三、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zrzyj@heshan.gov.cn)、邮寄(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邮编:529700)、传真(0750-8898545)等形式向我局反馈意见及建议。
特此公告。
附件1: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改造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20200515.pdf
附件2:关于《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用地改造升级工作的实施意见》起草说明.pdf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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