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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再次征求《关于促进鹤山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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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我市现代化建筑产业的发展,经征求汇总相关单位、社会公众的意见,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对《关于促进鹤山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关于促进鹤山市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再次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至4月29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电话:0750-8939631,说明关于“关于促进鹤山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提供意见,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电子邮箱:hszj@jiangmen.gov.cn;

  (三)信函: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10号,邮编529700。

  附件:关于促进鹤山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9日              

    

附件:关于促进鹤山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