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
桥都中国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新增房源271套,新增房地产项目6个!鹤山市2026年度“人才房票”房源库上新啦~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好消息!

鹤山市2026年度“人才房票”房源库上新啦~

由原来的10个项目、947套商品住房

增加至16个项目、1218套!

基本覆盖销量靠前的主要在售项目!

快来看看有没有你的心水靓房吧~

图片1.png

  根据《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鹤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鹤山市2026年度“人才房票”试行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6月16日公示我市“人才房票”最新房源库信息。本次新增后的房源分布详见(http://www.heshan.gov.cn/zwgk/xxgk/hsszfhcxjsj/gzdt/tzgg/content/post_3485140.html)。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持续发动房企将更多房源纳入“人才房票”房源库,为人才安居提供更多选择,助力各类人才在鹤山安居乐业、扎根发展!

  微信图片_20260617162425_311_1.png

  鹤山市“人才房票”申领使用指引

  一、申请资格

  在江门市就业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家庭名下在鹤山市无城镇住房的,可以申请。

  二、申请时限

  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10月20日。

  三、申领使用操作流程

  (一)申请人微信搜索“江门住建云链签”(以下简称“云链签”)或扫以下小程序码,扫脸验证登录“云链签”小程序。

图片2.png

  (二)申请领用“人才房票”

  1.登录“云链签”小程序后,选择“人才房票业务”窗口。

图片3.png

  2.进入后,选择人才房票申请栏,设置有人才房票申请(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人才房票申请(中级及以上职称人才)两个入口。按申请人实际选择,推荐优先选择人才房票申请(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入口,需填报资料相对简单,审核流程短。

  点击后,系统会自动检测申请人近 3 个月内在江门市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如果有记录,可进行申请。如果没有记录,会提示“未查到申请人在江门市有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无法进行申请。

图片4.png  图片5.png

  3.进入申请界面后,首先需选择最上方的购房意向区域:鹤山市。并如实添加填写家庭成员信息(包含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证件类型可以根据实际填写多个),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如果系统检测到家庭成员名下在鹤山市无城镇住房,可顺利进入下一步。如果系统检测到家庭成员名下在鹤山市有城镇住房,将会自动提示家庭成员在鹤山市已有房产,无法进入下一步。

图片6.png  图片7.png

  4.填写完成家庭成员信息后,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其中,

  (1)选择本科及以上学历界面如下,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近3个月内在江门市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图片8.png

  (2)选择中级及以上职称界面如下,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职称证书、近3个月内在江门市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图片9.png

  5.完成个人信息填写和证明材料上传后,点击一下步,签署提交(电子签名提交)鹤山市“人才房票”申请承诺书(姓名、证件号码、工作单位均系统自动生成)

图片10.png

  6.提交后,可在首页“业务查询”栏查询受理审核状态(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图片11.png

  7.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在首页“资格公示”栏查看公示状态。

图片12.png

  8.公示结束后,发放房票,申请人可在首页选择“人才房票凭证”栏查看房票。一共有4张关联房票,其中一张为政府补贴“人才房票”,编号为JMSRC202600***-1,另外三张为企业补贴“人才房票”,编号为:JMSRC202600***-2、JMSRC202600***-3、JMSRC202600***-4,分别对应企业补贴额度3万元(所购单套房屋建筑面积<100㎡)、4万元(100㎡≤所购单套房屋建筑面积<144 ㎡)、5万元(所购单套房屋建筑面积≥144 ㎡),对应所购房屋面积使用其中一张后,另外两张关联自动失效。

图片13.png

图片14.png

图片15.png

图片16.png

  9.使用。房票自核发之日起有效期2个月(60天),逾期未使用自动失效,失效后申请人可在2026年10月20日前按照上述流程再次申请。

  房票持有人应当在“人才房票”房源库中选购新建商品住房,在签订购房合同时,登陆“云链签”向房企出示房票(合同对应买方的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应当与对应房票持有人信息一致,下同),房企通过“云链签”调用对应房票,其中,直接扣减“人才房票”对应企业补贴面值的购房款(即合同总价款不包含“人才房票”扣减的购房款),抵扣“人才房票”对应政府补贴面值的购房款(即合同总价款包含“人才房票”抵扣的购房款,不得抵扣最低首付款,可抵扣超过最低首付款部分的1万元购房款)。购房人需要与房企在网签购房合同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房票使用相关内容。

  若购房人在政府补贴“人才房票”完成结算后申请注销使用《房票》的对应购房合同的,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确认购房人将政府补贴金额1万元退回原财政支付账户后,才可以办理注销手续。

  业务咨询电话:申请过程中涉及家庭名下有无城镇住房问题,请咨询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涉及具体受理审核问题,请咨询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涉及申请人有无社保缴纳记录、职称证书请咨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50-3831958、3831650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0-3327033

  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50-3167334、3167397

  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0-8223197、8223196

  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50-3880723

  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0-3820202、3883951

  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50-6689163、6607610

  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0-6390323

  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50-5516611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0-5513813、5523363

  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50-2292416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0-2260938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50-8939670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0-8933183、8933178

  恩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50-7718779

  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0-7717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