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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首创“护薪众保”制度 实现“保支”和“利企”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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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发展环境,提升惠企暖企服务,助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市人社局、市住建局联合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与建筑企业代表多次面对面恳谈交流,就降低企业资金压力、增强企业活力及竞争力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合力推出创新性惠企管理模式,推广鹤山市“护薪众保”建筑工人工资支付专项保证金制度工作。

  据悉,为有效预防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人工资问题,我市实行工资保证金分类缴存办法,按照工程类别和施工企业守法情况,以承接项目的施工合同总价为基准缴纳不定额工资保证金至专户,每个项目缴纳资金下限20万元、上限100万元。按照上述办法要求,项目多、未发生拖欠工人工资、守法诚信的企业将累计缴纳大额资金,逐步显现既占用企业流动资金,也易形成资金沉淀的情况。

  为切实给企业纾难解困,我市首创鹤山市“护薪众保”制度,现有10家信誉良好的本地建筑企业形成了联盟,每家缴存50万元累计缴存500万元组建形成“护薪众保”保证金专户,委托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管理,以该专用账户的资金为限额形成连带担保责任。联盟中的任一建筑企业承建的我市建筑项目发生欠薪事件或存在发放工资资金紧张的情况,市人社局将会启动保证金用于发放该项目工人工资,改变了原模式下企业按每个项目缴纳不等额资金情况,有效减轻了建筑企业资金营运成本,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

  该创新管理模式是江门地区内首创,既达到了预防和解决拖欠建筑工人工资问题的“最后防线”的管理目标,为保障建筑工人工资支付添加了一层新的“保护罩”,也切实释放企业资金压力、激活企业发展新生机,实现“保支”和“利企”的双赢,同时,该管理模式的落地充分体现出鹤山建筑企业互信、互助、凝心聚力共谋发展,为进一步形成行业自律、诚信经营的良好营商环境,促进我市建筑业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