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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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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目标

具体举措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3.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

4.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5.深入学习宣传《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全体公民

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提升政府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1.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和“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和省、市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让民法典走进群众心中。

2.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行业宣传日(周、月)、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纪念日等时间节点,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3.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对《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修养。

突出学习宣传与本系统、本部门职责相关的行业性、专业性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与行政行为密切相关的程序性法律法规。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增强工作人员法律业务素质,提升政府机构管理与服务水平。

1. 健全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治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治度,推进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经常化。

2.通过组织专题培训、旁听庭审、开展法律业务知识竞赛、邀请法律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强化法治学习。

3. 组织发动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将考试结果纳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


个性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目标

具体举措

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管理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等与城乡建设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江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振兴鹤山市建筑业发展工作意见》《鹤山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1.社会公众

2.建筑、房地产、物业管理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

1.让市民更充分了解建筑、房地产、物业管理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市民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2.提高行业从业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1.印发相关宣传折页、挂图等宣传资料以及利用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在官方网站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解读。

2.鼓励行业协会开展行业内法治宣传教育。

3.开展普法宣传进小区、进企业、进工地活动。

4.加大行政检查力度,在检查中对检查对象进行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