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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鹤山市2017年慈善公益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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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鹤山市2017年慈善公益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民政局反映。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鹤山市2017年慈善公益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江门市2017年慈善公益活动方案》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2017年慈善公益活动有关工作,结合“鹤山慈善日”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名称

鹤山市2017年慈善公益活动。

二、活动主题

爱心融城�共奔小康

三、活动宗旨

传承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弘扬侨乡人民乐善好施的人文精神,大力宣传慈善文化和慈善理念,充分调动海内外各界的慈善力量,募集更多慈善资金,加快我市慈善事业发展,共建“爱心之城”,为推动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四、活动时间

2017年6月全面开展慈善公益活动,6月1日至30日为全市“慈善公益活动月”;6月27日“鹤山慈善日”为“慈善活动日”,当日举行2017年鹤山慈善晚会。

2017年的慈善公益活动持续至2018年5月底结束。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2017年慈善公益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调整市慈善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林贤进(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余登伟(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双合镇委书记)

杨海泉(副市长)

成  员:杨学群(市委办副主任)

严洁英(市人大办主任)

邓志华(市府办主任)

陈伟强(市政协办主任)

冯杰晖(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直属工委书记)

许慧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梁灿光(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外事侨务局局长)

邓梓威(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李东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黄建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鹤山广播电视台台长)

张雁威(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储涂应(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黄建华(市教育局局长)

吕建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刘际宁(市民政局局长)

麦少怀(市司法局局长)

黄双怀(市财政局局长)

任  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冯永忠(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温伟军(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国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邓荣庭(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胡剑明(市水务局局长)

陈荣信(市农林渔业局局长)

胡  杰(市文广新局局长)

梁灶长(市卫生计生局局长)

刘  斐(市审计局局长)

罗超华(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源孔云(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郭财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麦婉芬(市统计局局长)

任建能(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冯锦荣(市城管局局长)

李泽民(市体育局局长)

凌灿林(市国税局局长)

梁燕波(市地税局局长)

钟竟成(鹤山供电局局长)

李  立(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张东就(市总工会副主席)

刘海波(团市委书记)

陈新梅(市妇联主席)

汤文好(市残联理事长)

邓燕群(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巫超如(中国移动鹤山分公司总经理)

陈永恒(中国电信鹤山分公司总经理)

杨  桦(中国联通鹤山分公司总经理)

刘德贤(沙坪街道办主任)

黄明广(雅瑶镇镇长)

钟锦文(古劳镇镇长)

梁沃威(龙口镇镇长)

孙  通(桃源镇镇长)

李永炜(鹤城镇镇长)

冯伟航(址山镇镇长)

吴小清(共和镇镇长)

杜海燕(宅梧镇镇长)

吕达权(双合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刘际宁(兼),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和配合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开展工作。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参照成立慈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抓好活动的组织落实。

六、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开展慈善项目创意大赛。

发挥社会组织力量推动慈善资源充分整合、慈善需求有效对接,向全市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征集服务类慈善项目,推选3个慈善项目到江门市民政局参与项目评审。同时,筛选具有鹤山特色可操作性和可复制性的创意项目在“慈善公益活动月”期间进行重点推介,并作为我市的定向认捐项目向社会筹款,促进项目的实施。通过集思广益的方式引导更多社会组织参与慈善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慈善会)。

(二)广泛开展慈善宣传活动。

1.组织《慈善法》普法宣传。举办慈善普法系列活动,邀请专家、学者参与《慈善法》解读学习和宣传推广,引导群众科学认识慈善工作;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方式普及慈善知识、宣扬慈善文化,着力营造“人人慈善”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慈善会)。

2.加强慈善项目宣传推介。以鹤山慈善信息平台为主阵地,借助“江门慈善网”、《江门日报》、鹤山电视台、鹤山电台、微信等各类宣传载体大力开展项目推介。制作播放慈善公益广告、慈善公益活动宣传片,褒扬先进慈善文化,推介我市慈善助学、慈善助医、慈善助困、危房改造以及特色资助项目等慈善品牌项目成效和爱心捐赠典型事迹,唤起社会爱心和捐赠热情,营造人人可慈善,人人能慈善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鹤山广播电视台、市慈善会)。

3.推进慈善文化建设。把发展慈善事业纳入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镇村、文明单位创建评比指标体系,把慈善文化纳入学校德育教育内容,着力推动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大力倡导慈善公益理念,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社区制作慈善宣传栏等,营造良好慈善氛围,引导社会公众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慈善会、鹤山广播电视台、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

4.编辑印刷鹤山慈善画册。重点展现我市慈善品牌项目,2016年我市公益系列活动情况,宣传各类慈行善举和正面典型,推介企业慈善文化、著名人士慈善理念,公布2016年慈善会收支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慈善会)。

5.慈善信息公开宣传。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强化信息资源对接,依托江门慈善信息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鹤山慈善网站和慈善公益微信公众号建设。慈善公益活动月期间,在《江门日报》刊登捐款芳名,公布2016年慈善公益捐赠1000元以上企业(单位)及捐赠200元以上个人捐款名单,弘扬慈善公益正能量(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慈善会)。

(三)深入开展慈善公益捐赠活动。

 1.做好捐赠发动。全市各级要根据慈善公益活动方案的总体部署,深入做好社会各界的捐赠发动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募捐计划,落实责任,广泛发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和港澳台华侨同胞踊跃捐赠款物。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要在2017年6月20日前将捐款筹集情况(捐款人民币10万元以上随时上报)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2.开展慈善义载活动。6月27日“鹤山慈善日”当天,城区公交汽车开展义载活动,捐赠义载当天所有收入(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鹤山汽车总站、市慈善会)。

3.组织慈善彩跑活动。慈善公益活动月期间,组织全市机关单位以及社会各界热心慈善公益活动的人士,开展以“慈善之路•为爱奔跑”为主题的彩跑活动(责任单位:团市委、市义工联、市慈善会)。

4.组织校园慈善义卖。慈善公益活动月期间,组织全市中小学校(以城镇小学为重点),开展以“扶贫济困,义卖先行”为主题的校园慈善义卖活动(责任单位:团市委、市义工联、市教育局、市慈善会)。

5.推进慈善项目认捐。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围绕今年慈善公益活动主题和宗旨,积极发动社会各界认捐以下定向项目:

(1)贫困人口精准脱贫产业(就业)扶贫项目;

(2)重度残疾人家庭和独居残疾人支援项目;

(3)贫困妇女“两癌”(乳腺癌、宫颈癌)医疗救助项目;

(4)困难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帮扶项目;

(5)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项目。

(四)举办“6.27鹤山慈善日”晚会。

6月下旬,在鹤山剧院举办2017年“6.27鹤山慈善日”慈善晚会,对2016年慈善工作先进单位(个人)进行认定(责任单位: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鹤山广播电视台、市民政局、市慈善会、市文化馆)。

1.组织晚会表演节目。制定慈善晚会方案,落实演出团体、歌手、司仪等演职人员,编排晚会表演节目和舞美设计。

2.开展慈善认定。对2016年度内向市慈善会捐赠款物(折算为人民币)达到以下累计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认定:

(1)捐赠人民币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授予“2016年度爱心鹤山慈善金鹤奖”;

(2)捐赠人民币在3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授予“2016年度爱心鹤山慈善银鹤奖”;

(3)捐赠人民币在15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的,授予“2016年度爱心鹤山慈善铜鹤奖”;

(4)捐赠人民币在10万元以上(含),15万元以下的,授予“2016年度爱心鹤山慈善公益奖”。

上述奖项在慈善晚会上进行现场颁发奖牌及荣誉证书。

3.举行捐赠仪式。2017年慈善公益活动期间,凡捐赠10万元(含)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在慈善晚会上进行捐赠交接仪式。

    (五)开展多种形式扶贫济困活动。

1.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广泛动员各类社会组织、企业、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人华侨、社会组织、企业和热心人士直接与重点帮扶村、贫困户挂钩,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开展各级党员义工结对帮扶机制,大力发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各级义工组织为城乡建档立卡的重点帮扶对象提供爱心陪护、能力提升、就业咨询、教育培训等帮扶服务(责任单位: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2.开展扶贫慰问活动。结合党日活动,6月30日前后,各级领导要带头开展访贫慰问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团员和干部职工深入到城乡贫困地区开展各种主题的扶贫慰问、送温暖等活动(责任单位: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七、基本要求

   (一)加强统筹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慈善法》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高度重视发展慈善事业,采取得力措施推进慈善公益活动。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主要领导要积极推动本地慈善事业发展,市有关单位要通力协作;承担募捐责任的有关部门,要扎实深入、持续不断地抓好募捐工作。

(二)拓宽募捐渠道,提高工作成效。

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要通过不同的形式加大对认捐项目尤其是关于精准扶贫方面的宣传,扩大社会发动面和参与度。在加大募捐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切实抓好三个结合:一是内外结合。要立足于首先抓好本区域内各界的募捐发动工作,力促本地慈善氛围的形成,并切实抓好面向港澳和海外的募捐发动工作,力求最大限度地扩大慈善公益募捐的成效。二是点面结合。在抓好全面发动工作的同时,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各界重点对象的募捐发动工作。三是激励典型与激活募捐结合。要综合运用“慈善一日捐”、义演、义卖、义赛等有效形式,推动募捐活动有声有色地展开。

(三)加强管理监督,促进工作落实。

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要随时掌握开展慈善公益活动情况,切实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检查。6月10日前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要指定一名副职领导为活动联络人,将本单位活动方案及活动联络人(见附件1)报市慈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自愿捐赠原则,6月20日前要落实好认捐工作,确保捐款7月底前到账,属定向捐赠的要签订《鹤山市慈善公益捐赠意向书》(见附件2),原则上按照活动设立的认捐项目发动和筹集善款,未经准许,任何单位均不得借活动之机自行设立募捐项目向社会募集资金。7月5日前要将活动情况书面报市慈善公益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筹款单位要及时统计汇总捐赠款物的接收情况,形成捐款登记表(见附件4)报市慈善会, 以便信息公开。

 

附件1.鹤山市2017年慈善公益活动联络人信息表

2.鹤山市慈善公益捐赠意向书

3.鹤山市慈善会开户银行及账号

4.鹤山市2017年慈善公益活动单位、个人捐款登记表

5.鹤山市开展2017年慈善公益活动责任分工一览表

 

 

 

 

附件1

 

鹤山市2017年慈善公益活动联络人信息表

单位: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分管领导

 

 

 

 

联络人

 

 

 

 

请各单位于2017年6月10日前将联络人报市慈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883055)。

 

 

 

 

 

 

 

 

 

 

 

附件2

 

鹤山市慈善公益捐赠意向书

 

 

捐赠者:       认捐金额:          

捐赠用途:                    

计划捐赠时间:        日前

发动单位:      联系人:           

 

 

 

    捐赠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鹤山市慈善会开户银行及账号

 

一、账户名:鹤山市慈善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鹤山文明分理处

    账号:44001670703059333000

二、账户名:鹤山市慈善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鹤山支行

    账号:667857758683   

三、账户名:鹤山市慈善会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鹤山支行

    账号:100600207700010001   

四、账户名:鹤山市慈善会

    开户银行:鹤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沙坪信用社营业部

    账号:80020000008005309

五、账户名:鹤山市慈善会

    开户银行:鹤山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65001257000000206

六、港币账户:鹤山市慈善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鹤山支行

    账号:44013385400220501127

七、美元账户:鹤山市慈善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鹤山支行

    账号:725057759951

附件4

 

鹤山市2017年慈善公益活动

单位、个人捐款登记表

报送单位:                            年   月   日

 

本单位捐款总额

其中

集体名义捐款金额

个人捐款情况(下表)

姓  名

金额(元)

姓   名

金额(元)

姓  名

金额(元)

 

 

 

 

 

 

 

 

 

 

 

 

 

 

 

 

 

 

 

 

 

 

 

 

 

 

 

 

 

 

 

 

 

 

 

 

 

 

 

 

 

 

小计

 

小计

 

小计

 

合计

 

 

注:此名单请各单位以电子版(EXCEL表)通过鹤山电子政务云平台发送至市慈善会,以便统计、表彰。

 

附件5

 

鹤山市开展2017年慈善公益活动责任

分工一览表

 

责任单位

责任分工

市慈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市活动的组织协调及有关文稿的起草工作。

市委办、市府办

负责印发活动方案,慈善晚会领导、嘉宾座位的安排。接待参加活动的上级领导。

市委组织部、市直属工委

负责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参与访贫慰问及慈善捐赠活动。

市委宣传部

负责组织、协调慈善公益活动期间的舆论宣传及新闻报道工作。

市文广新局、市文化馆

负责筹办慈善公益活动晚会,制定晚会具体的方案。

市委统战部、市外事侨务局

负责发动华侨、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开展慈善募捐工作。接待参加慈善公益活动的港澳台同胞、海内外嘉宾。

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消防大队

负责慈善晚会现场安全保卫、交通疏导、消防安全保障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组织开展慈善义载活动。

市教育局

负责指导各学校开展慈善公益活动月专题教育和慈善捐款活动。组织学生参加晚会节目排练演出。协助团市委开展校园慈善义卖活动。

市科工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负责组织开展精准脱贫智力扶贫和(产业)就业扶贫工作。

市农林渔业局(市扶贫办)

负责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市审计局

负责对慈善捐赠款物的审计监督。

市卫生计生局、市红十字会

负责慈善晚会现场医疗救护工作。

市总工会、市妇联

负责发动所属系统开展慈善捐赠及结对帮扶活动。

团市委(义工联)

负责动员广大团员、义工参与扶贫济困慰问活动和开展各类公益义务服务活动。组织义工在晚会现场进行流动募捐活动和现场嘉宾引导工作。组织开展慈善彩跑、校园义卖活动。

市残联

负责组织有关部门重点帮扶农村困难残疾人。

鹤山广播电视台

负责制作晚会视频短片和前期宣传公益短片、播放慈善公益广告,录制电视宣传片,重点宣传慈善事迹,推介我市慈善品牌项目。

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

负责组织协调本地的慈善捐赠活动,及时制定活动方案,配合做好6月27日“鹤山慈善日”活动的有关工作,及时报送活动情况。

市有关单位

负责本单位、本系统慈善捐赠的发动工作,开展城乡精准扶贫工作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