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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鹤山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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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市政府同意,成立鹤山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海泉(副市长)

副组长:李海权(市府办副主任)

刘际宁(市民政局局长)

李友良(市人武部政工科科长)   

成  员:许慧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梁德顺(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任广强(市教育局副局长)

吕建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李炎壮(市民政局党组成员、老龄办主任)

丁俊超(市财政局副局长)

             雷  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罗树芳(市农林渔业局副局长)

任泽明(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麦焕积(市资产办副主任)

刘  辉(市国税局副局长)   

李卓娜(市地税局副局长)   

何坚辉(人民银行鹤山市支行纪检组长)   

陈  腾(市人武部副营职干事)    

    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不以该领导小组名义发文,日常工作由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市民政局征求有关领导和部门意见后,以市民政局名义发文明确。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