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市政府同意,成立鹤山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海泉(副市长)
副组长:李海权(市府办副主任)
刘际宁(市民政局局长)
李友良(市人武部政工科科长)
成 员:许慧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梁德顺(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任广强(市教育局副局长)
吕建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李炎壮(市民政局党组成员、老龄办主任)
丁俊超(市财政局副局长)
雷 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罗树芳(市农林渔业局副局长)
任泽明(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麦焕积(市资产办副主任)
刘 辉(市国税局副局长)
李卓娜(市地税局副局长)
何坚辉(人民银行鹤山市支行纪检组长)
陈 腾(市人武部副营职干事)
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不以该领导小组名义发文,日常工作由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市民政局征求有关领导和部门意见后,以市民政局名义发文明确。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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