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
桥都中国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关于成立雅瑶镇“7.6”火灾事故善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雅府构〔2015〕34号

 

关于成立雅瑶镇“7.6”火灾事故善后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镇安委会成员单位,镇辖内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7.6”鹤山冈兴橡胶鞋底厂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工作,镇政府决定成立雅瑶镇“7.6”火灾事故善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麦和幸(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胡  弦(镇委委员、人大副主席)

施锡辉(镇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张立新(镇委委员、应急办主任)

成  员:黄仲权(经促局局长)

何建荣(安监局)

邹海根(派出所)

谢艮舜(派出所)

陆卓江(党政办)

王家宪(应急办)

刘秉逊(社会事务办)

陈贵重(农办)

胡海权(城建环保局)

杨建平(工商所)

梁仲强(供电所)

李文烈(供水公司)

何兆辉(教办)

冯伟志(安监局)

        汤少钦(安监局)

        叶杰泉(安监局)

冯颖君(安监局)

雅瑶镇“7.6”火灾事故善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何建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督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事项,收集、整理、上报相关信息,办公电话:8288361。

    特此通知。

 

 

鹤山市雅瑶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