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府构〔2015〕34号
关于成立雅瑶镇“7.6”火灾事故善后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镇安委会成员单位,镇辖内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7.6”鹤山冈兴橡胶鞋底厂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工作,镇政府决定成立雅瑶镇“7.6”火灾事故善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麦和幸(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胡 弦(镇委委员、人大副主席)
施锡辉(镇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张立新(镇委委员、应急办主任)
成 员:黄仲权(经促局局长)
何建荣(安监局)
邹海根(派出所)
谢艮舜(派出所)
陆卓江(党政办)
王家宪(应急办)
刘秉逊(社会事务办)
陈贵重(农办)
胡海权(城建环保局)
杨建平(工商所)
梁仲强(供电所)
李文烈(供水公司)
何兆辉(教办)
冯伟志(安监局)
汤少钦(安监局)
叶杰泉(安监局)
冯颖君(安监局)
雅瑶镇“7.6”火灾事故善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何建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督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事项,收集、整理、上报相关信息,办公电话:8288361。
特此通知。
鹤山市雅瑶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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