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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医疗保障局普法责任清单(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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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单位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目标

具体举措

市医保局

重点宣传党内法规、《民法典》《保密法》 《行政处罚法》 《社会保险法》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等与医疗保障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

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1. 局内部组织专题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学考暨2021年度学法考试,开展社会普法宣传民法典。2、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和“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和省、市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3.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行业宣传日(周、月)、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纪念日等特殊时间节点,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4.开展学习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医保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医保法规政策宣传。5.围绕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清零行动”和打击“三假”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专项行动成果的宣传力度,积极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