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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公布2025年度鹤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信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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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9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3号)以及《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4号)等文件要求,经办机构应向社会公布签订医保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供参保人员选择。

  现公布2025年度鹤山市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附件1)、2025年度鹤山市中止定点医药机构名单(附件2)、2025年度鹤山市信息变更定点医药机构名单(附件3)、2025年度鹤山市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名单(附件4)和2025年度鹤山市恢复定点医药机构名单(附件5)。


  附件:1.2025年度鹤山市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2.2025年度鹤山市中止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3.2025年度鹤山市信息变更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4.2025年度鹤山市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5.2025年度鹤山市恢复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鹤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