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行为,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及广东省、江门市医疗保障部门相关工作部署,现就加强药品“阴阳价格”问题监督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阴阳价格”行为,是指定点零售药店对完全相同的药品,向医保参保人员销售的价格高于非参保人员。此类行为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损害参保群众利益与医保基金安全。为强化社会监督,我市现公布“阴阳价格”问题举报电话:0750-8920980。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相关线索,请及时向医保部门举报反映。
对于接到的举报线索,我们将依法依规进行核查处置。经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定点零售药店,将依据服务协议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鹤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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