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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七批国家集采部分中选药品续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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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七批国家集采部分中选药品续签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248号)转发你们,请按要求组织属地医疗机构做好该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续签中选药品下一年的采购和使用工作,加强续签中选药品使用情况和合同履约情况的监测,保障续签中选药品的采购供应和使用。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七批国家集采部分中选药品续签工作的通知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