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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 监管部门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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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8日上午, 2020年鹤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在市人社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医保局副局长黄顺林主持,市医保局、人社局、社保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审计局、税务局等联席会议成员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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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社保局总会计师郭思平同志首先对我市2019年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作了汇报,分析了2019年医保基金收支、医疗费用支出和医保基金监管等基本情况,指出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根据《鹤山市2019年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运行情况分析报告》,2019年度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收支基本平衡,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当期出现赤字,医保待遇支出增长较快,医保基金支出压力加大。个别医药机构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需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

  随后,各成员单位讨论确定了我市2019年度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可分配资金总额、2020年职工(城乡居民)身份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总额预算控制指标、2020-2021年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结算办法和年初预算定额标准。各成员共同学习了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并由黄顺林同志宣读了《鹤山市开展2020年“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最后,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医保局局长吴小清同志在会上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发挥基金作用,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二是加强各部门联合执法,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惩戒力度,有力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三是探索医保基金监管新模式,借助信息系统和大数据提高监管实时性和有效性;四是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工作,落实风险警示防控措施。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密切沟通协调,加强医保信息互联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