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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动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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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组织做好城乡居民参加江门市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简称城乡医保)工作,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社保局、市税务局于2019930日召开全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动员大会,市相关部门、各镇(街)和各医保定点医院相关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共80多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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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首先观看了市医疗保障局制作的参保宣传短片,随后,市医疗保障局黄顺林副局长从目标任务、缴费标准、参保对象、参保缴费程序等方面对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收政策进行解读,对各镇街、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进行了分解,指出各单位要落实市参保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做实我市城乡居民的参保工作。市社保局林伟忠副局长要求各参保经办单位要积极做好参保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完成我市2020年参保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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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吴小清在会上讲话。她指出,各级各单位要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当成目前重要工作来抓,坚定信心,强化措施,确保全面完成省、江门市下达我市的参保工作目标任务,实现人人参与、共建共享、人人享有的目标,真正把这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抓实、抓细、抓好。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医保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城乡居民参保这件事落到实处,确保参保工作顺利实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在医疗保障方面的利益;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确保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率达98%以上;要抓住关键,落实参保,为广大居民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奠定基础,不断提高居民受益度和满意度。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是一项造福广大城乡居民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鼓足干劲,迎难而上,担当作为,确保圆满完成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目标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湾区现代化创业之城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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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我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一档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1910月至12月底,个人缴费标准为336//人。原已参加医保一档的参保人,仍按原缴费方式进行银行代扣代缴,参保人需存足医保一档应缴费用。新参加医保一档的参保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银行卡(存折)等到户籍、居住地、学生就读、父(母)就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或公共服务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