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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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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编制公布鹤山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公开政府信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地址:沙坪街道旭日邨86号,邮编:529700,电话:0750-8895233,传真:0750-8880081,电子邮箱:yjj@heshan.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我局成立了由局长温伟军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配备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其他股室各指定专人负责本股室政府信息的采集、组织与编写,并向办公室提供与之相配套的文件、资料,同时对各自承担的公开事项和内容的真实性以及文字表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负责。

  (二)健全机制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建立健全《鹤山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并定期更新《鹤山市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在依法、有序的前提下有效施行。同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局及时应对,改进措施、创新方法,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三)加强培训学习,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通过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专题学习等,加深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等方面的理解把握。进一步研究《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救灾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据实调整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突出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和备案等日常工作流程和保密审查工作机制等重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

  (四)聚焦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信息,打造多平台宣传通道。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弘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充分利用鹤山政府网、鹤山电台、鹤山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民意答复,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切实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关注并主动参与应急管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在鹤山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共124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1条,部门文件类信息7条,行政执法类信息3条,工作动态类信息88条,部门预决算类信息6条,重点领域类信息19条。公众可通过鹤山政府网鹤山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页面(http://www.heshan.gov.cn/gzjg/sfbm/hssyjglj/)查阅并全文检索该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

+21

8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

-13

4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72171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不够,公开形式缺少创新。二是公开类型内容不够全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三是公开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学习和培训还不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继续按照工作部署和要求,主动作为,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主动公开再深化。突出重点,紧扣年度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全面推进主动公开。

  (二)进一步推进公开渠道再优化。加强平台管理,巩固用好网站、政务新媒体,确保公开渠道畅通。

  (三)进一步推进申请公开再规范。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切实做到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四)进一步推进队伍建设再强化。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和培训,增强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