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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安全监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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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推动实施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情况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市应急管理局(原市安全监管局)办公室,地址:沙坪街道旭日86号,邮编:529700,电话:0750-8895233,传真:0750-8880081,电子邮箱:heshanajj@126.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

我局成立了由局长源孔云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同时,办公室配备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股室各指定专人负责本股室政府信息的采集、组织与编写,并向办公室提供与之相配套的文件、资料,同时对各自承担的公开事项和内容的真实性以及文字表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负责。


(二)健全机制建设,规范运行程序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在依法、有序的前提下有效施行,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并定期更新《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内容、程序和形式等,确保公开事项及时、准确、真实、有效。同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局积极面对,细化措施、主动创新,制定和完善了《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市安监局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等多项制度,并组织开展制度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三)完善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根据《鹤山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不断完善《鹤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界定明晰主动公开范围,并依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除依法免于公开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建立文件公开类别审核机制,按照公开属性分门别类归纳梳理文件。严格按照规范受理依申请公开,按申请人要求,提供邮寄、递送或现场抄录等服务。在市安监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中及时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

(四)聚焦安全生产信息,加大工作宣传力度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坚持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突出“信息公开”栏目的新颖性、充实性,使社会公众积极关注并主动参与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方便公众更及时、更全面了解和获取信息,我局结合自身职能和实际工作,主动公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安全生产预警预防和事故信息等,同时对我市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统计通报。我局通过畅通渠道、创新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依托鹤山市政府集约网站,在“鹤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主动公开并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安全生产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等政府信息;

(二)在办公场所政务公开公示栏主动公开行政服务信息,供群众了解,接受群众监督。

(三)为缩短窗口业务办理时间,我局在网站“政务服务”栏目主动公开了服务指南,方便群众查阅下载资料、获取有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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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为进一步开拓创新,我局充分发挥“鹤山安监”官方微博以及微信公众号平台作用,发布安全生产工作动态信息,曝光安全生产违法事件,提供安全生产预警预防信息以及时政热点,解读新《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务院改革意见,并提供投诉举报电话。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受理到依申请公开信件。同时,我局对受理的投诉、举报等内容,耐心接听,详细记录,及时反馈,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投诉件的办结率达到100%。通过“12350”热线、信访热线、网站移交市民意见以及留言等形式,广泛征求市民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及时落实问题整改。

四、推动实施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为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良好环境,我局及时制定并主动公开《鹤山市安全监管局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监管渠道、强化业务培训等,规范公开程序,强化人力保障,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健康有序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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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实际支出情况

2018年,我局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站维护和更新等费用共计2000元。

(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我局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以及业务咨询等不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府公开信息,涵盖的内容纵深度有待进一步扩展;二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的形式与渠道有待拓宽和创新。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工作中,有效运维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机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组织好政务公开评议,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二是加强人力保障与平台建设。做到专人跟进、专人负责,并定期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思想政治认识,改进工作作风。同时,重点突出安全生产,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优化平台栏目结构,提高政府公开信息的阅读量与关注度。

三是充分结合传统手段和主流媒体方式,依托报纸、网络媒体、广播、电视等媒介迅速宣传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向社会工作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四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社会公众的诉求,创新信息发布方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与热情度,促进安监队伍的形象建设,提升政府机关良好形象。

八、附表与说明

(一)本次统计时限由2018年1月1日开始至2018年12月31日。

(二)附表


2018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单位

数量

申请情况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总数

0

答复情况

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

“不予公开的信息”数

0

“非本部门掌握”数

0

“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信息不存在”数

0

“非政府信息”数

0

总数

0

总数

0

发生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数

0

依申请公开收取费用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