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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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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编制公布鹤山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公开政府信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地址:沙坪街道旭日邨86号,邮编:529700,电话:0750-8895233,传真:0750-8880081,电子邮箱:heshanyingji@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领导,积极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成立了由主要责任人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同时,办公室配备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股室各指定专人负责本股室政府信息的采集、组织与编写,并向办公室提供与之相配套的文件、资料,同时对各自承担的公开事项和内容的真实性以及文字表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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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健全机制,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在依法、有序的前提下有效施行,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并做好机构改革期间政府网站调整更新等相关工作,定期更新《鹤山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机制》《鹤山市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进一步规范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内容、程序和形式等,确保公开事项及时、准确、真实、有效。同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局积极面对,细化措施、主动创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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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处理1579252418747公开指南.png

  (三)加强学习,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不断加强对政务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等方面的学习,研究部署各股室政务公开职责,调整安排工作进度,加强政务公开重要意识传导,突出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和备案等日常工作流程和保密审查工作机制等重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四)聚焦重点,加大工作宣传力度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部署要求,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目标,充分利用鹤山政府网、鹤山电台、鹤山电视台等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民意答复,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息政务公开的需求,使社会公众积极关注并主动参与应急管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在鹤山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共150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2条,部门文件类信息10条,行政执法类信息5条,工作动态类信息96条,部门预决算类信息4条,重点领域类信息33条。公众可通过鹤山政府网鹤山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页面(http://www.heshan.gov.cn/gzjg/sfbm/hssyjglj/)查阅并全文检索该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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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1

  9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0

  +6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7

  -41(根据机构改革,已将职业健康项职能调配至市卫生健康局)

  35

  行政强制

  10

  -1(根据机构改革,已将职业健康项职能调配至市卫生健康局)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143875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形式较为单一;二是公开渠道范围较窄。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有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流程,拓宽政务公开领域,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优化灾害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工作透明度。

  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主动学习上级以及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做法,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是进一步加强督查指导。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不断规范重点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等政府信息公开。为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不断完善监管渠道,提升社会公益事业透明度。一是通过“双公示”系统、行政执法栏目等全面公开安全生产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行政处罚等信息;二是通过鹤山政府网及时公开灾害救助、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信息,2019年,共发布重点领域信息33条,其中,灾害救助信息2条、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信息31条;三是涉及灾害事故救援方面的信息进行细化,涉及公民、企业切身利益、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业务政策规定、办事程序以及上级要求或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都予以公开。

  (二)统筹协调,突出提案要点逐步推进落实。关于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市消防设施建设的建议》,我局联合市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出台协调机制,并按照“分段推进、着重成效、点面结合、集中整治”的要求,围绕“抓重点、抓突出、抓顽固,采取先急后缓的工作思路,先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比较集中、消防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火灾隐患问题带有普遍性的区域和部位,集中实施综合整治行动”的整体工作思路,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统筹协调推进我市消防设施建设,并取得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