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山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广东某电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喷砂车间内产生金属粉尘的干式除尘设备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的安全隐患,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十一条第六项,该公司存在的隐患为重大事故隐患。鹤山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现有干式除尘设备和立即排除事故隐患。
广东某电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以及相关裁量规定和标准,鹤山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罚款。
粉尘爆炸,指可燃粉尘在受限空间内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粉尘云,在点火源作用下,形成的粉尘空气混合物快速燃烧,并引起温度压力急骤升高的化学反应。
粉尘爆炸多在伴有铝粉、锌粉、铝材加工研磨粉、各种塑料粉末、有机合成药品的中间体、小麦粉、糖、木屑、染料、胶木灰、奶粉、茶叶粉末、烟草粉末、煤尘、植物纤维尘等产生的生产加工场所。
粉尘爆炸,爆炸能量高,爆炸威力大,爆炸温度高,具有极大的破坏性,且容易产生二次爆炸。粉尘爆炸时还可能产生如一氧化碳、爆炸物分解产生的毒性气体等,这些气体往往导致爆炸过后的大量人畜中毒伤亡。
本案件中企业属于涉爆粉尘企业,而铝金属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为重大事故隐患,具有很高的安全风险,容易导致事故发生。管道式结构封闭性强,粉尘易积聚并形成爆炸性环境,爆炸冲击波可快速扩散引发二次爆炸。
锁气卸灰装置通过密闭卸灰方式有效防止外部空气进入除尘系统,避免形成可燃性粉尘云,同时阻隔爆炸能量传播,大幅降低爆炸破坏程度。
执法人员通过严格执法,为企业敲响安全警钟,及时督促企业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预防粉尘爆炸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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