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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门市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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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推荐评选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工作要求,经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拟推荐鹤山市应急管理局为江门市行政执法先进集体,推荐鹤山市应急管理局执法股(调查评估股)股长黎国乾为江门市行政执法先进个人,现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5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鹤山市应急管理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50-8886562

  通讯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旭日村86号


鹤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