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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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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违法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特别是非法违法“小化工”、小作坊、黑窝点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和保障措施,安全风险隐患大,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为有效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打击整治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依法取得各类行政许可(无证)、备案或者营业执照(无照),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重点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等行为;危险化学品项目未经安全设计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运行等行为;应关闭未关闭或关闭不到位,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

  二、凡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发现的任何非法违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为,一律予以顶格处罚,对经营单位和个人纳入失信“黑名单”;凡构成犯罪的,一律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为非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参与、纵容、包庇的,一律依法严惩。

  三、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750-8880083。

  举报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旭日邨86号。



鹤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