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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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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市应急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粤发【2016】)20号多管齐下,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强化依法行政,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情况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高度重视,督促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对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印发《2020年鹤山市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方案》,召开班子成员专题会议审议《2020年鹤山市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方案》,布置鹤山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将本局全年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股室,确保工作安排到位、责任明确到位、要求落实到位。分管领导多次安排、督促、协调,推动全年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对于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结合重点时段、重大节日期间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活动,切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依法依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检查。今年以来我局未出现行政听证、行政复议情况。

  (二)盯紧节点,全面推进安全综合治理。在元旦春节、节前停产、节后复工、两会、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和重点时段,对我市危化生产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实施了检查,共检查企业657家,提出整改意见1526条。着力推动危化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和风险管控工作,聘请专家“会诊”2次,出动专家数86人次,把脉企业187家,查出隐患问题273项,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162份,已全部落实整改。制定《鹤山市工业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指引》,并试点26家企业。同时,加强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2323家次,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864份,查出各类安全隐患4506条,落实整改隐患4362条。

  (三)依法行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从加强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法制宣传、工作监督等方面入手,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一是规范行政许可审批。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审批情况通报、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及检查自查等相关制度;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履行许可审批职责;所有许可审批项目由窗口直接收件、受理,直至办结,实现一站式服务。截至目前我局行政许可工作情况如下:1、加油站新领证3家,变更1家,延期换证18家,自助加油12家;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新取证11家,延期换证13家,遗失补办1家,变更5家;3、烟花爆竹零售许可企业7家;4、重大危险源备案4家。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2家;5、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备案12家;6、非煤矿山延期换证1家;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告知性备案12份;8、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17份。二是规范安全行政执法。对全年执法检查进行量化,制定年度执法计划,从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的执行到案卷的归档,对每个环节的经办、审核、审批责任进行分解,确保整个执法过程规范、高效。三是加大各类执法力度,查处行业乱象,营造公平健康竞争环境,对侵犯群众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局坚持严厉打击,把惩处工作和日常工作相结合,同安排、同部署、同督导。今年以来,执法股共摸排打击涉及不具备许可资格经营4宗,私存贩卖汽油柴油3宗。四是强化我局执法队伍设置,2020年组织我局共计12人参加了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2020年司法系统改用新的广东省执法队伍管理系统来管理单位内部的行政执法证件,系统数据由原来旧的行政执法证管理系统导入,由于镇街安监人员调动,我局从新核对了全市现从事安全生产的执法人员,注销及移除了不再从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人员,目前我局及委托镇街实施的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共计52人,法制审核人2人。五是”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安全生产联合抽查工作。我局制定了《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安全生产联合抽查工作方案》,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工商贸局等多个部门开展“双随机”联合抽查行动。目前我局共参与开展“双随机”任务11个,通过双随机系统抽取检查的企业45家。2020年,经现场核查、处理的安全生产类投诉案件11宗。全年立案查处并实施经济处罚的案件41宗,行政处罚金额115.155万元,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四)强化宣教,营造良好的应急法治建设环境。一是强化安全生产法治意识,通过2020年鹤山市“5.12”防灾减灾暨应急知识宣传咨询活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特防期森林防火宣传、“12·4”宪法宣传日活动,以及《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通过现场直播、群众互动、咨询宣传、知识竞赛、专家讲座、安全培训大讲堂、安全生产随手拍、宣讲团等形式,把宣传活动与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执法警示等工作紧密结合,营造稳定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学法懂法守法的法治氛围。二是邀请国信信扬(江门)律师事务所的周容律师在局三楼会议室开展民法典宣讲,通过“以典说法、规范执法”,为今后做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三是组织讲师团开展“百场千企”安全宣讲活动,通过组织讲师团开展一百场以上的巡回安全宣讲活动,促使一千家以上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强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氛围,提高了企业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的能力,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四是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建立以市电视台、应急广播、日报专栏等媒体栏目为主阵地,以微信、微博、等自媒体为拓展,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普法宣传阵地,面向全社会宣传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

  (五)完善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一是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印发了《鹤山市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规定》,凡是我局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都要经过调研、咨询、讨论环节,必要时,还采取书面征求意见或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有关单位、团体和专家的意见。二是严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流程。不断强化局机关的内部行政行为的规范力度,在案件办理流程上把好 “四道关”。把好现场调查取证关,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把好立案关,确保具备法定立案条件;把好审核关,进一步核实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办案程序及执法主体是否合法等;把好案件审结关,对较大案件提交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议。通过四道关卡确保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依法依规。今年以来,我局行政处罚零复议。三是严格案件审理制度。我局成立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建立案件审理流程,对作出较大行政处罚的,如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许可证以及对单位罚款5万元以上的案件一律提交案件审理委员会审议并报备。

  (六)保障有力,强化保障措施和落实机制。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加以部署推进,安排专门保障资金,用于支持购买法律顾问,今年我局与国信信扬(江门)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服务购买合同,2020年,国信信扬(江门)律师事务所共提供法律意见12份、函件2份、政策文稿审核1份、法律解读共9份,包括事故处理、证据的收集、合同的审议、与其他行政部门联合执法等方面,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及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还有疫情期间的法律问题、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行刑衔接的法律适用、行政证据、行政送达等方面,对依法行政进行了针对性的法律适用的解读。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经过对标自查,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企业负责人法治观念、依法办企意识、红线意识仍旧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应急管理法治宣传的广度、深度还不够,宣传的方式方法不多,全社会安全法治意识和素质仍有待提高;是行政执法基础较为薄弱。我局担负着执法和事故调查任务较重,执法人员力量偏少,专业能力素质有待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装备等保障能力仍较薄弱,与执法需求不相匹,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安全监管涵盖范围越来越广、专业性越来越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与目前日趋繁重的安全监管任务愈加不相适应。四是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不及时。从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来看,基层执法人员存在着重检查、轻公示现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存在公开信息不全面,公开时间超时限等个别现象。五是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有待提高。执法过程中,全程录像制度落实不好,音视频记录归档情况不理想。

  三、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一年来,我单位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抓住重点环节,奋力开创新时代法治建设新局面,成立以局长为组长,3名副局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切实履行部门法治主体责任,从组织上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及时解决本单位法治建设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二)我局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认真做好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积极推动落实我市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我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遇到重大事项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即涉及局重大决策事项,均经由集体讨论决定,同时深化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公开、更新。

  (四)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规范执法。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调整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事项,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体系,实现对依法行政的有效监督;二是加大力度执法,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通过自觉接受社会、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工作。

  (五)督促各层级相关负责人依法行政,一年来,我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自我要求,坚持做到依法行政。同时,严格督促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及时调离领导岗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积极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情况。

  (六)自觉维护和坚决捍卫司法权威,我单位坚决做到自觉维护和坚决捍卫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七)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将依法行政工作与普法、学法等活动相结合。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工作;二是建立学法用法制度,同时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普法任务,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督促检查。

  (八)上一年读法治政府领域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上年度本单位在法治建设领域存在问题主要为在法律普及方面,形式还不够多样化,内容还不够丰富。在今后的普法宣传工作中,我单位将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开展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以达到使法制宣传建设人人皆知,提高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依法履行监管执法职责。按要求制定执行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安全生产日常执法、双随机抽查和综合督查,集中整治安全隐患问题,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加强对重大违法行为案件的执法监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不断改进创新执法检查机制,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前告知制度,不断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为企业发展助力。

  (二)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积极组织开展专业学习调研,组织或参加执法培训等活动,不断提高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持续提升执法监察水平。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三)持续营造法治宣传教育氛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典型事故、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加强行政执法社会宣传,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资源,加大执法信息公开和政策措施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法治的良好氛围。

  (四)大力抓好“三项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贯彻执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府〔2019〕36号)的文件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性,切实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和市委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深入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进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执法力量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助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鹤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