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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鹤山市召开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培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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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工作要求,熟悉执法流程及文书制作,掌握系统操作,提高鹤山市应急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鹤山市应急管理局于7月20日召开鹤山市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培训会议,鹤山市应急管理局和各镇(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辅助执法人员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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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鹤山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温伟军对鹤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四点要求:一是要严格执法,全市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必须明确自身职责,履职尽责;二是要管好自身安全生产责任田,严管危化、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行业;三是要聚焦重点,关注有限空间、涉爆粉尘、“两电一容”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四是要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业务学习,明确化工企业以及工贸企业的重大事故判定标准,提升整治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能力。

       会议通报了鹤山市上半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从办案流程指引、文书制作常见问题、规范书写文书内容三方面,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开展座谈交流,对在场提出的疑问一一进行解答,确保在场人员熟悉掌握执法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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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山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张定文要求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思想,提高素质,全力做好下半年的执法工作,并提出以下三方面的建议: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文明廉政执法。严格执行《鹤山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廉政告知书》要求;二要提高执法业务水平。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操作执法系统,将培训所学知识与实践工作相结合,严格按照程序执法;三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各镇(街)要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职责,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依据化工和工贸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抓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监管执法,落实闭环管理。同时要加强执法宣传,曝光典型案例,以达到“处罚一个,警示一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