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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鹤山市应急管理局专家选聘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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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保障作用,有效提升突发事件处置科学决策水平,根据《鹤山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库管理服务办法》(鹤应急〔2025〕46号),在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市应急管理局研究,拟聘任27人为鹤山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8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市应急管理局提出书面意见。反映情况时,单位请加盖公章,个人请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相关证明材料。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旭日村86号,电话:0750-8895233。


  附件:鹤山市应急管理局专家拟聘任名单.pdf


鹤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8月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