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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荐鹤山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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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应急〔2020〕73号


鹤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荐鹤山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的函


市有关单位,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负责应急管理工作部门:

  为建立健全行政决策与专家决策相结合的科学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在科学预防和高效处置突发事件中的决策支持和技术支撑作用,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力,建立健全我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根据《鹤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决定开展鹤山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的推荐评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调查研究,对标最高最好最优,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选出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积极性高的应急管理专家,为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提供科技和理论支撑,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推荐范围

  鹤山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主要由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综合管理等5个领域的专家组成(突发事件分类见附件1),每个领域根据专业、类别、灾种等下设水灾、旱灾、风灾、火灾,交通、地震、地质、生物、气象灾害,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法律、新闻、教育、心理干预、科技等小类。重点从市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尤其是自然资源、水利、林业、交通、地震、地质、气象、安全生产等有关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中进行遴选。

三、推荐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熟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乐于为应急管理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职业操守良好,没有党纪政纪处分记录或刑事犯罪记录。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高尚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学精神、扎实的专业知识、深厚的理论造诣和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

(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对相关领域突发事件具备丰富的处置经验,在市内外同行中有较高的声望。

(六)对应急管理工作有热忱,能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具有较高的社会公信力。

(七)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服从安排、乐于奉献,能保证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相关活动。

(八)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在65岁以下(两院院士、特殊专才年龄不限,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推荐及评聘程序

(一)专家推荐以自愿为原则,采用专家自荐、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在专家自荐基础上,根据以上条件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进行初审和推荐,对专家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推荐专家的质量。

(二)推荐表必须有本人签名、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和单位意见并盖公章,于2020年8月31日前将《鹤山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登记表》(见附件2)、《鹤山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连同纸质版、Word版和扫描版一并报送市应急管理局。纸质版寄送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旭日邨86号;Word版和扫描版发送邮箱:(hssyjgljyjzhg@163.com)。相关表格可以自行复制、重新打印,也可以在鹤山市政府网站(http://www.heshan.gov.cn)通知公告栏的本文附件中下载。联系人:黄立华,林伟坚。电话:0750-8889316,传真:0750-8880081。

(三)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收集、汇总、审核推荐名单,并按专业领域和相关灾种分类遴选,报市政府审定。

(四)经审定后拟聘请的市应急管理专家,在鹤山市政府网站、“鹤山发布”公众号公示7日无异议后,由市政府颁发聘书,聘期3年。

五、专家职责

(一)积极申报市级以上应急管理重大研究课题,开展深层次的应急管理基础理论、关键技术研究。

(二)参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防御形勢的会商预测,提出专业的应对建议。

(三)参与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与防范对策的分析研讨,重大项目、重大行政决策的社会安全风险评价,推动健全行政决策的社会安全风险第三方评估机制。

(四)参与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研判,突发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及事后评价,总结应对工作经验教训。

(五)参与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指导各地、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演练。

(六)深入基层开展应急管理专题调研,指导各地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推动应急服务城乡均等化。

(七)参与各类应急管理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加强对全市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平台、信息化建设的指导。

(八)参加各类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和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指导普及应急避险知识、向公众传递权威信息。

(九)推进全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研究探索提升全市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新途径。

(十)受委托开展相关专项工作,办理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附件:1.突发事件分类

2.鹤山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登记表

3.鹤山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



鹤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7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鹤山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印发

校对人:林伟坚




 

附件1

突发事件分类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突发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4类。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事件等。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附件2

鹤山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粘贴照片)

工作单位



行政职务


荣誉称号



职称


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


从事专业



身份号码


工作电话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个人简历(专业教育和工作经历以及参加其它专家组情况)

起止时间

单位

专业领域

职务、职称





































近3年主要工作业绩(含获奖情况)

起止时间

项目名称(概况)

主要业绩(获奖情况)

本人作用





































近3年主要论文或专著

发表时间

论文及专著名称

发表刊物名称

(或学术会议名称)

第几完成人

























个人意愿

本人自愿参加鹤山市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保证服从应急管理局工作安排,并承担相关义务。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专家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应急管理局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政府

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工作单位要写全称。工作单位为高等院校的,要写到所在学院或系。

2.主要工作经历和主要威果如内容较多的,可以另附页。

3.特殊专才,要附上相关文字说明。

4.本表可以复印、新打印或在鹤山市政府网站(http:// www.heshan.gov.cn)下载


 

附件3

鹤山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发证日期

从事专业

工作电话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鹤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荐鹤山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的函(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