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鹤山市三防指挥部关于启动防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鹤山市三防指挥部关于启动防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测报,7月31日15时,今年第7号台风“韦帕”热带风暴级)中心位于海南省文昌市东偏南方向约245公里的南海西北部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8级(18米/秒),预计“韦帕”将以每小时约20公里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有所加强,可能于31日半夜到8月1日早晨在电白到海南琼海一带沿海地区登陆,将对我市构成影响。预计,今天下午至8月1日我市有明显降水,平均风4到5级阵风7到8级。

按照《鹤山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鹤山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7月31日15:00启动防风Ⅳ级应急响应。请各镇(街)和市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防台风“五个百分百”的要求,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强化会商研判和预报预警,按预案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各级各部门三防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做好响应的防御工作。

各镇(街)及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值守,落实应急响应期间24小时值班值勤工作制度,其中请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即时起到市三防指挥部(鹤山市沙坪街道沙坪河水利枢纽中心三楼)参与联合值守。

 

              鹤山市三防指挥部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