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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信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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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省、江门市的工作要求,由鹤山市信访局(以下简称市信访局)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方面。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鹤山市信访局网站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东升路66号,邮编:529700,电话:0750-8888682)。

  一、  总体情况

  2019年,鹤山市信访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2019年半年度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等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工作职能做好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

  注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日常事务工作,并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业务股室负责信息收集、起草等工作。建立了从上到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健全制度机制,规范运行程序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认真落实主动公开制度,主动将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办事流程、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情况以及法规政策、工作动态进行公示。同时严格落实公开审查制度,对涉密文件等信息,严禁以各种形式对外公开;对即将进入公开程序的各类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后方能予以公开,并做好归档保存。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更新

  为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更新工作,我局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本局网站的日常更新及维护工作,对鹤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栏目进行及时更新,保证挂网信息的质量,并且根据鹤山市网络信息中心的反馈要求及时进行自查和整改,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考评工作。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鹤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鹤山政府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主动公开我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等政府信息。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9条,其中包括:工作动态类信息26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8条,组织机构类信息3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9

183290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市信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市信访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19年,市信访局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质量有待丰富和提高,主动性和时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2020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信访工作实际,以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为主线,围绕着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主动性、及时性。

  二是创新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努力实现理念创新和手段创新,持续推进“互联网+”信访工作,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作用,以多样化的方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完善机制,加强统筹指导。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到位,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加强对全市信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指导,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