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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信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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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大力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持续深化信访制度改革,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取得显著成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贡献信访工作力量。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突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

  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关于法治信访建设的有关精神作为推进市信访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局党组认真落实“第一议题”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作为局机关理论学习的第一议题、常设议题,列入政治要件推动落实,坚持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政策的学习纳入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以及局政治理论、业务学习之中,将依法行政工作、普法工作等纳入年度目标任务,与信访工作、党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和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通过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筑牢尊法守法的思想防线。始终将《信访工作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等信访工作法规作为准绳和标尺,严格按照条例法规与业务规范程序和要求办理信访事项,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狠抓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水平

  一是全力提升初信初访办理效能。严格按照省信访局《关于实施初次信访事项转交办“日清日结”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对登记的初次信访事项实行“日清日结”,做到信访事项收件即转、当日清空,当天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二是信访干部全员包案有序推进。严格实行全员包案和“日清日结”等制度,市信访局领导干部全员参与,确保案案有人包,人人有案包,包案督办人员落实督促责任单位限期内处理信访事项并答复信访人,跟踪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进度,及时致电信访人了解情况,主动了解信访事项处理的难点,限期化解,推动一大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妥善解决。三是扎实做好国家满意度件评价工作。认真办理国家满意度件评价工作,严格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并在作出答复后及时引导群众进行满意度评价。同时,市信访局转件后马上对信访人进行回访,告知信访人信访件去向,办结后再次进行回访,核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引导信访人进行满意度评价。四是切实做好重复信访和积案化解工作。坚持“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原则,扎实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推动有权处理单位依法及时有效化解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复信访积案,对所有重复信访事项,全部落实市领导包案化解。同时,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进行“双交办”。2020年至今,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信访局交办涉及我市的重复信访事项共30宗,均已被认定化解,至今无发生二次倒流件。五是严把复查复核关口,促进部门依法行政。依托复查复核律师工作室的专业能力,严格规范复查复核工作过程,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监督和倒逼纠错功能。创新信访复查复核工作方法,在纠错的同时,向办理单位发出提醒函,督促其充分发挥政府层级监督职能,促进问题实体解决,有效提升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和增强信访工作公信力。

  (三)完善“信访超市+外送服务”网络化工作体系,强化信访矛盾源头治理

  一是完成建设市、镇(街)、村(社区)三级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体系,以市级“信访超市”为“塔身”, 10个镇级服务大厅为“塔座”,139个社区站点为“塔基”的“金字塔”体系,实现诉求服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二是依托“粤平安”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区域综合指挥调度全联动,相互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处置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群体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防止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同时,通过集中分析群众诉求的综合态势、社会风险预测预警信息,定期梳理发现各领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以及规律性矛盾,有针对性地调整、优化政府管理、社会治理政策,增强工作前瞻性、主动性及针对性。三是完善“基层发令、部门执行”机制,根据事项的轻重缓急和涉及领域、人数、风险度等,进行分级分类处置,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全面掌握矛盾纠纷事项的处理进度、处理质量。镇(街)、村(社区)根据问题性质和管理权限“吹哨派单”,相关职能部门主动承接,调度综合服务资源力量下沉基层一线,依法妥善化解群众诉求和矛盾隐患。对现场无法立刻解决的事项,一站式受理后及时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将各类资源“外送”到群众家门口,依托网格员、“两代表一委员”、“两官一师”(法官、检察官、律师)、志愿者、人民调解员、心理服务队伍等基层服务资源,精准“外送”多元诉求服务,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

  (四)加大《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贯力度,营造依法有序信访的良好氛围

  制定印发《鹤山市信访系统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工作方案》,从总体要求、组织架构、具体措施、工作要求等方面对全市《条例》的学习宣传进行了系统安排。一是加强政务新媒体普法阵地。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等政务新媒体重要平台作用,及时发布和转载《条例》,让群众更清晰便捷了解到《条例》具体规定。二是完善传统普法阵地。将“信访超市”、人民来访接待厅作为最直接的宣传阵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LED滚动广告屏等形式,常年常态化向群众宣传《条例》。引入律师,及时向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救济途径指引服务,引导群众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理性维权,营造良好的法治信访环境。三是开展送法下乡活动。8月,局主要领导带队到古劳镇三连信访驿站开展《条例》宣传活动。通过向群众发放信访宣传资料,现场讲解信访知识,解答群众疑惑,引导大家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四是邀请专业律师录制《信访工作条例》专题培训视频,并制作成培训资料光盘下发给10个镇街和40余个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基本原则,指导各单位信访工作人员进行再培训、再领会、再学习,确保熟练掌握《信访工作条例》内容。五是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条例》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反映群众呼声,着力化解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以工作实效促进《信访工作条例》落实。

  (五)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2年,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专题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等。在日常工作中,多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信访法治化建设相关工作,以信访法治化改革为引领,推动全市信访工作专业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2022年先后多次牵头召集市直有关部门召开信访事项协调会议,有效推动突出信访事项及时有效化解。落实局党组定期研究部署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任务,与信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确保信访法治化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全市各级信访部门切实抓好中央和省、市关于信访法治化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切实增强新形势下推进法治政府、法治信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在法治化轨道上推进信访工作,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市信访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开展法治宣传的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不够广和影响力不够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难以激发群众的学法积极性,部分信访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信访工作人员学法不够深入,不够系统,在实际信访工作中应用法律、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不足,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解决信访事项的水平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市信访局将继续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信访工作实际相结合,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继续加强《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工作。进一步领会《信访工作条例》内涵,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原则和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把党中央与上级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聚焦信访重点领域,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尊崇法治、弘扬法治的浓厚氛围,引导群众依法依规有序信访。

  (二)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学法用法。认真抓好法治理论学习,提升干部法治意识,通过定期组织集体学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机关干部自觉学法,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以及与信访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夯实巩固法治思想基础,主动适应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强化机关干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和本领。

  (三)持续抓好信访工作改革措施落地见效。认真抓好“日清日结”、信访事项全流程闭环管理、信访干部全员包案督办协办、疑难复杂信访事项提级会审、群众满意度评价、治理重复信访事项等专项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推动信访矛盾及时就地化解。

  (四)持续完善“信访超市+外送服务”网格化工作体系。按照市委关于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工作部署,依托“粤平安”系统进一步完善“信访超市”,优化多元调解“外送服务”新模式,通过充实网格员队伍,及时收集群众诉求和意见建议,强化捕捉“弱信号”能力,第一时间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实现基层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预防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