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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鹤山市托育机构优质示范点评选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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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鹤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鹤山市创建0—3岁托育机构优质示范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鹤卫〔2020〕112号)文件要求,经评选、审核,拟授予鹤山市美汤姆儿童托育教育咨询中心“鹤山市2021年托育机构优质示范点”称号。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日至12月8日

  联系人:鹤山市卫生健康局  李志坚

  联系电话:0750-8938841



  鹤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