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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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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规定,我局拟依法注销3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如有异议,请在10个工作日内与鹤山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联系,地址:鹤山市人民南路18号,联系电话:0750-8938848。

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名单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地址

医疗机构登记号

1

鹤山沙坪方圆口腔诊所

鹤山市十里方圆易达商业街二期69号

440784PDY00658517D2152

2

鹤山桃源新南诊所

鹤山市桃源镇蟠光村民委会蟠光一村161-4、161-5

440784PDY00649917D2122

3

鹤山市鹤城镇城西卫生站

鹤山市鹤城镇城西村

440784PDY00134617D6002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