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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医师执业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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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医师执业证书公告

        根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相关规定,予注销张子峰、赖采华等2名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

       附:注销《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名单

        特此公告。

鹤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3日


 

注销《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名单

序号

姓名

执业证书编号

注销前执业机构

1

张子峰

110440784000236

鹤山市人民医院

2

赖采华

110440784000095

鹤山西江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