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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局开展民营医疗机构及学校医务室《未成年人保护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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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依法履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切实预防未成年人被侵害,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强化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市卫生健康局于近日召开全市民营医疗机构及学校医务室负责人《未成年人保护法》培训会议。

  培训会上,首先由市卫生监督所综合股执法人员详细讲解《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详细解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定义以及建立该制度的意义,明确需要强制报告的九大情形和报告方式。随后,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罗建忠同志通报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医疗系统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引导各医疗机构及学校医务室负责人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密切协作配合,切实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

  通过本次培训会议,进一步提高了各民营医疗机构及学校医务室负责人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法律意识,并现场签署《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承诺书》和《强制报告责任书》。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医务人员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对及时发现、阻断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持续侵害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局将进一步监督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强化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切实预防未成年人被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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