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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开展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保障婴幼儿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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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0-3岁婴幼儿健康安全,2022年3月13-16日,市卫生健康局联合市卫监所对全市21家托育机构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执法人员根据鹤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重点检查托育机构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人员健康管理、疫苗接种及核酸检测、环境的卫生消毒及应急处置等情况。检查发现:大部分托育机构能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基本能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各项防控工作。但检查中仍有个别托育机构未按规定落实晨午检、因病缺课登记追踪管理及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未按规定对园内重点场所进行通风消毒、消毒剂配比不规范,未按规定设置独立的留置观察室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存在问题,执法人员现场逐项给予指导,并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落实整改,同时督促各托育机构,要做实做细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托育机构疫情发生。

  下一步,市卫健部门将继续跟踪托育机构的整改情况,对逾期未按疫情防控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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