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鹤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江门市委“1+6+3”工作安排和鹤山市委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文广旅体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上级决策部署
鹤山市文广旅体局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结合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
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法治建设部署为重点,通过党组“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深化对“十一个坚持”的理解,常态化推进学习。2025年至今,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9次、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夯实依法履职思想基础。
(二)紧扣上级部署,细化落实措施。
对标省委“1310”、江门市委“1+6+3”及鹤山市委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整体布局。落实鹤山市“减少涉企执法检查六项措施”“政法亲商十二条”,把法治理念融入业务全流程,实现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推动法治建设与业务发展一体落实。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一是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审定《鹤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今年以来,党组中心组先后组织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多项法治专题学习。二是严格执行《鹤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党组集体讨论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对重大发展规划、行政执法案件及建设项目等事项,严格履行事前征求意见、党组集体决策程序,确保依据准确、程序合法、裁量适当。
三、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全面承接落实《六项措施》。
鹤山市委、市政府于2024年12月出台《鹤山市减少涉企执法检查六项措施》,围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着力构建规范透明、可预期的监管环境。我局严格履行文旅体行业监管职责,全面推进涉企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整合监管事项。系统梳理行政检查清单,制定“综合查一次”跨部门联合监管范围,除游泳等高危体育项目外,其余事项均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及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抽查比例达75%,切实减少重复检查。二是严控检查频次。2025年1-10月,共检查企业233家次,同比减少49.04%,实现涉企检查总量有效压降。三是推行柔性执法。发布《鹤山市文化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涵盖四大领域共17类轻微违法情形。在实际执法中优先运用行政指导、警示告诫等非强制方式,2025年1月对1家无证经营电子游艺的市场主体依法免予处罚,引导办证,纳入行业监管。四是实施“白名单”动态管理。将89家信用优良企业纳入清单,除重大安全风险、上级督办或属实投诉外,原则上不主动安排现场巡查,日常监管以信息共享、非现场监管为主,真正做到“无事不扰”。
(二)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针对节假日、重大敏感期等重点时段,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夜查3次,聚焦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传播违禁曲目、非法出版物等突出问题,累计检查KTV、网吧170余家次,书店及印刷企业50余家次。依法对2家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场所立案查处,对1家超时营业场所当场处罚,有力维护市场秩序与未成年人权益。此外,开展导游执业与强制消费专项整治,印发实施专项工作方案,完成全市导游摸底登记,强化旅行社、景区及周边购物场所明查暗访。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1人次,检查旅行社及景区17家次,持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三)不断优化文旅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规范推进行政审批。积极对接省文旅厅及江门文广旅体局,顺利完成旅行社设立许可与导游证核发两项省级委托事项的承接工作。2025年至今,共办理行政审批业务78件,其中娱乐场所31件、网吧5件、营业性演出14件、文艺表演团体1件、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游泳)27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文化市场安全有序。2025年至今,我局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信息202条,确保了重要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此外,制定6项“双随机”抽查计划,其中联合抽查计划4项,跨部门联合抽查比例达到66.7%。2025年至今共组织双随机抽查5项,抽查市场主体24家次,受疫情影响,剩余1项联合抽查任务将于11月底完成。
(四)强化监督制约与法治保障机制。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46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二是依法高效化解矛盾纠纷。2025年以来,我局共受理各类诉求133件,已高效办结128件,办结率达96.2%。其中,旅游投诉48件,实现100%结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26.5元,群众满意度持续攀升。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矛盾纠纷化解成效显著。三是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牵头制定《鹤山市户外运动管理暂行办法》,夯实户外运动领域制度基础。四是持续完善法律顾问机制,续聘广东汉铎(鹤山)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合同审查等重点环节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切实防范履职风险。
(五) 压实普法责任,拓宽法治宣传覆盖维度。
一是压实普法责任体系。制定年度普法计划与责任清单,构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局党组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法治知识考试,全面提升公职人员法治素养。二是推动普法业务融合。将法治宣传融入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执法检查全流程,面向企业开展法律宣讲、案例解读及资料发放,增强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意识。三是拓展普法宣传载体。依托《法治鹤山》直播平台,邀请法律顾问围绕“文物保护”等主题开展专题宣讲,以生动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普法传播力与覆盖面。
三、 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有待提升。
对照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要求,部分干部对法治建设的系统内涵理解尚显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仍显薄弱。下一步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强化法治实践锻炼,不断提升干部队伍依法履职和专业执法水平。
(二)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一是执法力量与任务量不匹配。当前我局执法人员数量相对有限,难以完全适应文化、旅游、体育市场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需求,具备跨领域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较为欠缺。二是专业能力建设有待加强。面对网络文化、在线旅游等新兴业态快速发展,部分执法人员在专业知识覆盖和复杂案件办理能力方面仍需提升,相关领域的执法实践经验积累不足,对整体监管效能形成一定制约。
四、 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 强化理论武装与组织引领。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文广旅体领域法治实践的具体成效。
(二) 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
系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综合运用集体学习、案例研讨、线上培训等多种形式,重点围绕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等领域法律法规、执法实务及新型典型案例开展学习,全面提升执法队伍依法履职和应对复杂案件的能力。
(三) 优化监管模式与营商环境。
严格执行《鹤山市减少涉企执法检查六项措施》,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础、信用监管为补充的差异化监管机制,强化“综合查一次”运用,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在日常巡查中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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