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群众文艺作品评选工作的通知(江文艺〔2017〕138号)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各市(区)文广新局(文广体育局)、直属机关工委、国资监管部门、团委,市文化馆,市属一级企业:

    现将省文化厅、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团省委《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群众文艺作品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文公〔2017〕18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开展2017年度群众文艺作品评选工作有关问题一并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文艺工作者参与,按照作品参评范围和题材的要求,积极做好文艺作品的选拔把关和推荐报送工作。

    二、各市、区可推荐每个艺术门类作品各5件,市直单位可推荐每个艺术门类作品各3件。各地以市、区为单位统一报送,具体由文广新局(文广体育局)负责,市直各单位推荐参评作品直接报送市文化馆。上述作品请于2017年12月15日前统一报送到江门市文化馆,逾期不予受理。评选结束后,将择优向省推荐,参加全省评选。

    三、各报送单位须将加盖公章的《2017年度江门市群众文艺作品评选作品推荐表》(一式两份)和文字台本(一式八份,正文用三号仿宋字体、A4纸打印,除一份标明作者市别、姓名、单位外,其余七份不得出现作者信息),邮寄至江门市文化馆创作部,所有资料的电子版发送至1409593069@QQ.COM。

    地址:江门市港口路102号,江门市文化馆创作部

    联系人:任玲 陈耀荣

    电话:(0750)3377080 

    传真:(0750)3377630

    电子邮箱:1409593069@QQ.COM

 

 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中共江门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共青团江门市委员会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