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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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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鹤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鹤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鹤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鹤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概况

  1. 部门职责

鹤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是主管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和文化产业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文化艺术、文物、文化产业、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实施文化艺术、文物、文化产业、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工作等方面的管理办法;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和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和服务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文物等事业的发展;指导和推进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指导、协调艺术创作和艺术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艺术品种,推动各类艺术的发展;指导专业艺术团(队)组织和业务建设;指导、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4、贯彻文化产业政策和拟订文化产业规划,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引导、促进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指导、管理全市重点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参与规划、实施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市级公共文化设施。

5、开展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6、负责对文化经营活动和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7、依法管理文化市场,协调指导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工作。

8、组织协调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和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和申报管理工作。

9、监督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视频点播以及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的传播覆盖,监督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指导电影放映,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10、负责著作权管理和版权保护工作,负责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和印刷复制企业以及网络出版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市内非营利性刊物的出版审批工作。

11、负责监管出版活动,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负责全市印刷、复制、发行业及出版物市场的监管,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12、负责对所属各文艺会社和文艺工作者的联络、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组织和开展文化艺术、文艺创作、文物博物、图书资料、艺术教育等科研工作。

13、负责文化艺术系列专业初级职务资格的评聘、考核、培训工作。

14、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

鹤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设5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应急、行政后勤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生产、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资产管理、设施建设、劳动工资、纪检监察、政府采购、审计、党群、思想政治、计划生育、工会、共青团、妇女、老干部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拟订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艺术系列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评审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和推进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负责编印《鹤山文化》。

(二)艺术股

协调指导艺术创作、艺术生产和重大文艺活动;指导文化艺术教育和科研工作;指导、管理文化艺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大型涉外文化交流活动;承办涉外、涉港澳台文化艺术交流项目的申报;监督艺术考级活动。

(三)社会文化股

指导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人文化工作;指导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协调全市性重大社会活动,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管理、协调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管理、协调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工作;指导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监督建立非物质遗产项目和传承人的档案及数据库;协调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承担民族文化的研究和整理工作。

负责指导管理文物保护工作,协调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协调考古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市文物、博物馆有关报批、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管理、文物资源调查等工作;协调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地的管理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等工作,办理重点考古发掘、文物维修项目、开发利用的报批、监督工作。

(四)文化市场管理与产业股

指导文艺演出、文化娱乐、互联网文化、动漫、文化艺术品等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承担文化市场经营项目及活动(含涉港澳商业演出和在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驻场涉外营业性演出)的审批审核备案工作;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协调文化产业基地和文化产业集群建设;督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参与管理文化会展活动。

(五)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管理股(挂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监管从事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机构;监管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和境外落地电视频道;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指导电影放映,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开展广播电影电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负责报刊、出版和记者证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报社、期刊社和驻我市记者站及发行站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出版物批发单位和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的设立、登记、变更、注销的前置审批和监管工作;负责市直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出版核发工作;负责著作权管理和版权保护工作;负责对音像制品和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承担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开展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独立核算)有下属3个事业单位,包括:鹤山市文化馆、鹤山市图书馆、鹤山市博物馆。

鹤山市文化馆,公益一类。主要任务: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搞好业余文艺群体建设,辅导、培训业余文艺骨干,组建多种门类的业余文艺团队,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加强对镇(街)、村(社区)、企(事)业、机关、学校等文化站(室)的文化工作指导和文化活动辅导;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鹤山市图书馆,公益一类。主要任务:搜集、整理、收藏图书资料,保护、传播优秀文化特别是地方优秀文化,开展社会教育,开发文献信息资源,为政府机构及广大市民提供服务,丰富广大群众文化生活。

鹤山市博物馆,公益一类。主要任务: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进行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科学管理、科学保护,确保文物的安全,并进一步整理研究,挖掘文物价值;利用馆藏文物和博物馆阵地开展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部分  鹤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

部门:鹤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栏   次

 

1

栏   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774.0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5

590.42

三、事业收入

3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

135.87

四、经营收入

4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7

17.09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五、城乡社区支出

18

 

六、其他收入

6

10 

六、住房保障支出

19

30.67 

 

7

 

七、其他支出

20

3.21 

 

8

 

 

21

 

本年收入合计

9

784.05

本年支出合计

22

 777.2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10

 

        结余分配

23

 

        年初结转和结余

11

 

      年末结转和结余

24

 6.79

 

12

 

 

25

 

合计

13

784.05 

合计

26

 784.05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

单位:万元

部门:鹤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项   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784.05

774.05

 

 

 

 

 

20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590.42

590.42

 

 

 

 

 

20701

文化

533.26

533.26

 

 

 

 

 

2070101

行政运行

323.67

323.67

 

 

 

 

 

207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8.25

28.25

 

 

 

 

 

2070103

机关服务

2.92

2.92

 

 

 

 

 

2070108

文化活动

70.88

70.88






2070109

群众文化

61.26

61.26






2070199

其他文化支出

46.29

46.29






20702

文物

0.77

0.77






2070299

其他文物支出

0.77

0.77






20704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

4.4

4.4






2070499

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

4.4

4.4

 

 

 

 

 

20707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52

52






2070702

资助城市影院

52

5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5.87

135.8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20.08

120.08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20.08

120.08






20808

抚恤

15.79

15.79






2080801

死亡抚恤

15.79

15.79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7.09

17.09






21005

医疗保障

13.01

13.01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13.01

13.01






21007

计划生育事务

4.07

4.07






2100717

计划生育服务

4.07

4.07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0.67

30.6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0.67

30.6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0.67

30.67






229

其他支出

10






10

22999

其他支出

10






10

2299901

其他支出

10






10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

部门:鹤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777.26

545.07

232.19

 

 

 

20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590.42

359.23

231.19

 

 

 

20701

文化

533.26

354.83

178.43




2070101

行政运行

323.67

323.67





207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8.25

28.25





2070103

机关服务

2.92

2.92





2070108

文化活动

70.88


70.88




2070109

群众文化

61.26


61.26




2070199

其他文化支出

46.29


46.29




20702

文物

0.77


0.77




2070299

其他文物支出

0.77


0.77




20704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

4.4

4.4





2070499

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

4.4

4.4





20707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52


52




2070702

资助城市影院

52


5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5.87

135.8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20.08

120.08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20.08

120.08





20808

抚恤

15.79

15.79





2080801

死亡抚恤

15.79

15.79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7.09

17.09





21005

医疗保障

13.01

13.01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13.01

13.01





21007

计划生育事务

4.07

4.07





2100717

计划生育服务

4.07

4.07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0.67

30.6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0.67

30.6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0.67

30.67





229

其他支出

3.21

2.21

1




22999

其他支出

3.21

2.21

1




2299901

其他支出

3.2

2.21

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

部门:鹤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行次

金额

项   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722.0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52.00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6

590.42

538.42

52.00

 

3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

135.87

135.87


 

4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8

17.09

17.09


 

5

 

五、城乡社区支出

19




 

6

 

六、住房保障支出

20

30.67

30.67


 

7

 

……

21




 

8

 

 

22




本年收入合计

9

774.05

本年支出合计

23

774.05

722.05

52.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0

 

年末结转和结余

2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1

 

 

2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2

 

 

26

 

 

 

 

13

 

 

27

 

 

 

合计

14

774.05 

合计

28

774.05 

722.05 

52.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

部门:鹤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单位:万元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722.05

542.86

179.19

20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538.42

359.23

179.19

20701

文化

533.26

354.83

178.43

2070101

行政运行

323.67

323.67


207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8.25

28.25


2070103

机关服务

2.92

2.92


2070108

文化活动

70.88


70.88

2070109

群众文化

61.26


61.26

2070199

其他文化支出

46.29


46.29

20702

文物

0.77


0.77

2070299

其他文物支出

0.77


0.77

20704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

4.4

4.4


2070499

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

4.4

4.4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5.87

135.8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20.08

120.08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20.08

120.08


20808

抚恤

15.79

15.79


2080801

死亡抚恤

15.79

15.79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7.09

17.09


21005

医疗保障

13.01

13.01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13.01

13.01


21007

计划生育事务

4.07

4.07


2100717

计划生育服务

4.07

4.07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0.67

30.6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0.67

30.6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0.67

30.6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

部门:鹤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20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15.43

20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43.80

20701

文化

311.03

20701

文化

43.80

2070101

行政运行

307.14

2070101

行政运行

16.52

207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0.97

207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7.28

2070103

机关服务

2.92

2070103



20704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

4.40

20704



2070499

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

4.40

2070499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5.87

208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20.08

20805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20.08

2080501



20808

抚恤

15.79

20808



2080801

死亡抚恤

15.79

2080801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7.09

210



21005

医疗保障

13.01

21005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13.01

2100501



21007

计划生育事务

4.07

21007



2100717

计划生育服务

4.07

2100717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0.67

22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0.67

22102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0.67

2210201



人员经费合计

499.06

公用经费合计

43.80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

部门:鹤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2016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2.59

 0

10.05

 0

10.05

2.54

6.98 

 0

6.23 

 0

6.23

0.7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


部门:鹤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单位:万元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52.00 

 

 

52.00

 


20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52.00

 

 

52.00

 


20707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52.00



52.00



2070702

资助城市影院

 

52.00

 

 

52.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

部门:鹤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2016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2.59

0

10.05 

 0

10.05 

2.54 

6.98 

0 

6.23 

0 

6.23

0.75 


第三部分 鹤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支出决算777.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722.05万元。比2015年支出决算减少285.51万元,降幅27%,主要原因是2015年举办了鹤山首届梁赞咏春文化节。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542.86万元,占7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6.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2.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8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79.19万元,占25%,主要支出项目有文化、文物、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的支出、新闻出版市场管理支出。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收入决算784.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4.05万元,占99%。比2015年收入决算减少278.72万元,降幅27%,主要原因是2015年举办了鹤山首届梁赞咏春文化节。2016年支出决算777.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722.05万元。比2015年支出决算减少285.51万元,降幅27%,主要原因是2015年举办了鹤山首届梁赞咏春文化节。

二、2016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收入决算784.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4.05万元,占99%。比2015年收入决算减少278.72万元,降幅27%,主要原因是2015年举办了鹤山首届梁赞咏春文化节。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777.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722.05万元。比2015年支出决算减少285.51万元,降幅27%,主要原因是2015年举办了鹤山首届梁赞咏春文化节。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542.86万元,占7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6.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2.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8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79.19万元,占25%,主要支出项目有文化、文物、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的支出、新闻出版市场管理支出。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2.0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56万元,下降0.6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上级下达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2.0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56万元,下降0.6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补助资金。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22.05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减少315.02万元,降幅31%,主要原因是2015年举办了鹤山首届梁赞咏春文化节。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542.86万元,占75%,项目支出决算179.19万元,占2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6.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2.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8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文化、文物、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的支出、新闻出版市场管理支出。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542.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42.86.05万元,占100%。比2015年基本支出决算增加21.97万元,增幅%,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和工资福利的调整。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6.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2.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80万元。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6.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3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2)公务用车原有5辆,实际留存2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6.23万元,平均每辆3.12万元。较去年减少3.82万元,原因是节能降耗。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使用公务用车和专业用车的各项业务支出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5万元,2016年发生国内接待12次,接待人数共130人。主要包括日常接待省内外各类专家、学者、著名艺人等费用。较去年减少1.8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1.92万元,比上年增加49.81万元,增长16.4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补贴调整。其中:办公费4.54万元,会议费0.52万元,公务接待费0.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51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共支出94.3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6.82万元,工程类27.5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实际留存2;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6年本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部门实现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

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

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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