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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鹤山市旅游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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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鹤山市旅游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鹤山市旅游局是鹤山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赋予旅游行业行政管理职能。内设办公室、质量规范与管理股,下辖大雁山森林公园。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市内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协调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赴港澳台旅游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鹤山市旅游局参公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数9人(含雇员1人),退休人员7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抓好旅游规划,谋划全市旅游业蓝图。暨南大学签订了《鹤山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服务采购合同》计划于2015年5月底完成规划文本。

2、启动A级景区创建,构筑美丽大雁山。制定了大雁山创建国家4A景区工作规划,对照国家4A级旅游景区评定标准,逐步推进大雁山资源整合改造和景观提升工程。

3、整合利用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我市成立了水乡文化旅游项目领导小组,邀请了多个旅游规划著名机构的专家教授到古劳水乡实地考察,听取、收集水乡开发的建议和意见。我局还积极与有关镇商议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招引旅游重点企业考察鹤山潜在旅游项目。

4、策划旅游节庆活动,展示鹤山美好形象。举办鹤山首届美食旅游文化节,南狮比赛、厨艺比拼、蛋糕DIY比赛、健康舞比赛等,进一步丰富了市民物质文化生活,更好地宣传鹤山,推介鹤山。首届芙蓉花节推出特色百花宴、广场舞比赛、微拍摄影大赛等活动,打造乡村生态游,吸引了周边众多游客到百花园赏花。首届乐跑大雁山活动吸引了来自五邑各地以及广佛、中山等地近千名爱好者参加,为鹤山市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加油。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360.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0.9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360.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60.96万元,占100%。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包括:

(一)基本支出156.75万元,占43.4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5.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1万元;

(二)项目支出决算204.22万元,占56.58%,主要支出项目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1.32万元、旅游宣传27.95万元、旅游行业业务管理124.95万元,比上年同期支出增加,原因是基建工程项目的增加。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鹤山市旅游局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8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35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47万元,2014年发生国内接待    6次,接待人数共90人。主要包括旅游宣传、活动接待等。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8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8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8万元,增加原因:下乡调研、宣传推介任务加大。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1万元,增加原因:对外宣传推介任务加大。

 

  附件:鹤山市旅游局2014年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