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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创文宣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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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景区、星级酒店:
    今年7-8月为创文验收的时间节点,为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2017年创建省文明城市的部署,营造全城动员、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确保顺利完成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任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力度
    景区游客服务中心、星级酒店前台要提供文明旅游的宣传材料(包括《文明行为指南》《文明行为公约》“十大提醒语”)。
    二、设置公益广告宣传牌
    设置文明旅游、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诚信”、“未成年人”等主题公益广告,有自行制作的公益广告作品;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刊载量不少于全部广告资源的30%。
    三、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引导
    景区、星级酒店从业人员要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游客的询问;景区要设有志愿服务站点或文明旅游监督岗,有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
    四、规范宣传内容
    创文宣传标语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牌等宣传品的制作可上中国文明网、鹤山文明网下载。制作宣传牌等宣传品,用语要规范得体、字体易于识认、色调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整体效果美观大方。刊载作品应注明落款“鹤山市创文办”和单位名称。6月30日前完成所有创文宣传标语牌、公益广告牌等宣传品制作。

                                    鹤山市旅游局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