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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鹤山市旅游局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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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旅游单位:
根据江门市旅游局《关于印发<江门市旅游局开展2016“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江旅〔2016〕91号)和鹤山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鹤山市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鹤安〔2016〕4号)要求,结合我市旅游行业实际,我局制定了《鹤山市旅游局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鹤山市旅游局  
                                                                                 2016年6月3日
 

鹤山市旅游局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旅游安全工作,推进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切实提高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根据江门市旅游局《关于印发江门市旅游局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江旅〔2016〕91号)和鹤山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鹤山市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鹤安〔2016〕4号)精神,结合我市旅游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安全素养,有效预防和减少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建设平安鹤山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顺利开展2016年鹤山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以易建业局长为组长,李绍林、梁峰峰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股,具体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旅游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晰,狠抓落实。
五、活动内容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化市旅游局及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制度,将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
(二)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1、积极参加市举办的“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学习《旅游法》、《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旅。同时,以文明旅游、诚信旅游为载体,大力加强旅游安全宣传。
2、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活动,吸取“端芬镇凤凰峡‘5•28’淹溺事故”的教训,开展全行业旅游安全大讨论,举一反三,营造警醒莫忘伤痛、关注安全的氛围。
3、倡导全市有条件的旅游单位利用LED屏幕、电子显示屏、旅游车辆车载电视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安全警言警句和公益广告。
4、开展游客安全宣传教育。星级饭店主要针对住店宾客开展消防器材(灭火器、防毒面具等)使用说明、火灾应急处置、消防应急逃生等宣传教育,旅行社主要针对游客开展旅游活动中的风险性、不确定性以及出国出境安全的宣传教育。
(三)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结合安全隐患排查和创建“平安鹤山”活动,加大对旅游单位安全生产的检查力度。各旅游景区要对安全设施、构筑物进行全面排险处理,加强防范并做好安全提示。旅行社要根据天气预报和汛情,做好旅游安全提醒提示工作,合理安排游程,主动规避风险,禁止到正在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旅游,慎重组团到自然灾害易发地旅游。各旅游单位结合自身经营实际开展全面认真、彻底细致的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措施、积极整改。
(四)开展旅游安全预案应急演练
各旅游单位要以汛期和暑期旅游安全为重点,加强与旅游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协调和沟通,积极开展旅游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五)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活动
以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景区(点)等为重点,广泛发动员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全面普查企业安全风险点,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和隐患,切实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旅游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在活动的安排部署、宣传发动、组织开展、督促检查等各个环节上抓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主题,精心组织。各旅游单位要抓住“安全生产月”有利时机,紧紧围绕“加强安全法治、实现安康生产”主题,努力扩大影响,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强化“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意识,努力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引导社会公众“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广泛参与到“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中来。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旅游单位要加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旅游从业人员深刻认识开展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总结经验,报送信息。各旅游单位要总结以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经验基础上,借鉴好经验、好做法,结合各自实际,创新活动内容,制定活动方案,切实抓好组织落实,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好的做法。活动总结请于6月25日前报我局质管股,联系人:赖秀贞,电话:8830081,传真:8989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