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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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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桃源镇人民政府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21〕129号)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江府办函〔2021〕133号)等文件和上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坚持主动、及时、依法、全面、准确地公开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heshan.gov.cn/gzjg/zjbm/hsstyz/)主动公开信息130条,其中通过鹤山市人民政府网桃源版块公开工作动态类信息80条、通知公告类信息4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类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类信息1条、政府工作报告类信息2条、组织机构类信息2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通过鹤山市三资平台公开招标类信息67条;另外,“桃源微事”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47条。确保市政府决策及时传送到基层、群众,较好地发挥了“传达政令、指导工作、沟通信息、服务经济”的作用。

  2022年,桃源镇人民政府未受理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镇政府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认识不足,对公开属性界定不够清晰,概念不够明确,信息格式编制要求不够熟悉,这些情况容易导致出现应公开未公开、信息编辑不规范的情况。

  2.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较少,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3.经过前期的多次业务学习,政务信息写作水平有所提高,但整体质量还不高,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动态信息报送较少,除了要求必须进行公开的信息以外,主动报送的动态信息较少。

  (二)改进情况。

  1.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全体镇干部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落实好信息公开工作。

  2.健全制度体系。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谁提供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健全采集、审核、报送、发布等环节程序。落实报送人初审、部门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复核、发布人员审发四审制度。

  3.明确工作任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桃源镇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信息任务,落实到部门、到人,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