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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 250MW/500MWh 储能电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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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工作的要求,现就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 250MW/500MWh 储能电站项目主要情况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 250MW/500MWh 储能电站项目

  2.项目单位鹤山市鹤瑞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广东江门鹤山市珠西物流中心汇通路(珠西工业园地块)

  4.建设规模与内容:本储能项目占地50亩,建筑面积约9500m2。总建设规模为 250MW/ 500MWh,计划 2026 年 12 月前投产。采用模块化、智慧化的新型储能技术,通过电缆接入项目升压站,再通过架空线和电缆接入 220kV 鹤山站。包含的工程项目有储能系统工程、220kV 升压站工程、220kV 线路工程、对侧 220kV 间隔扩建工程及相关的光纤通信工程。预计年平均放电量为 33229.7MWh,运行期20年。根据《广东省独立储能参与电量市场交易细则》,本项目满足准入条件,可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能量交易,符合广东省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要求。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目建设区域内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2)该项目建设和运营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

  (3)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影响;

  (4)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

  (5)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社会公众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项目建设区域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群众、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电话(工作日)等渠道,向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反映意见或建议,并请提供个人真实姓名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等相关信息,以确保征集意见或建议的真实有效。

  四、建设单位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鹤山市鹤瑞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鹤山市沙坪时代倾城花园63号

  联系人:史俊杰

  联系电话:13802753155

  邮    箱:shijunjiexjtu@163.com

  风险评估单位:广西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潭村路348号珠江商务大厦2712房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5171641393

  邮    箱:gzgdbsc@163.com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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