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参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东胶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胶粘剂5320m³、塑料膜2199t建设项目(第一次信息公示名称为:广东胶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胶粘剂5628m³、塑料膜1549t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广东胶汇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址:鹤山市桃源镇润忠六街28号101
(四)建设内容:项目主要从事胶粘剂、塑料膜的加工及制造,预计年生产胶粘剂5320m³、塑料膜2199t。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一)网络查阅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h44BbF4TEn-Qb7RVYyH7A?pwd=3b4r 提取码:3b4r
(二)纸质版查阅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广东胶汇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02805051
地址:鹤山市桃源镇润忠六街28号101
编制单位:江门市佳信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80514223
邮箱:928247106@q.com
地址:鹤山市鹤城镇华业丽景花园37号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Ujyvhd0bETAO4kSJGP0VQ?pwd=ggc2 提取码:ggc2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受项目影响的居民、学校、办公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上述网络连接下载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现场提交等方式提交至建设单位或报告书编制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即自2025年11 月21日~2025年 12月4 日。
广东胶汇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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