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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镇党委关于村(社区)党组织常规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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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2日至2023年1月1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桃源镇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2023年3月1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我镇党委及各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反馈。指出我镇党委和各村(社区)党组织存在的四个方面共9项27个具体突出问题。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总体情况

  我镇党委及各村(社区)党组织对反馈的意见照单全收,全面整改,不留死角。坚持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把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将整改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过程,真正把市委巡察成果转化为不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实际行动。

  截至6月20日,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27个问题,共制定整改措施80条,健全完善管理制度5项,已完成整改事项25个(其中列入长期整改事项13个),未完成整改事项2个(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2个),整改完成率93%。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乡村治理工作水平有待提升”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做细做实网格管理,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社会治安、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特殊群体服务、乡村治理等当前重点难点工作,建立起网格化管理事项清单。二是组织开展了六期网格员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网格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按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村(社区)共开展专题学习14期,提升乡村治理业务水平。四是创新基层治理模式,推动蟠光等5个村委会积极发挥好“一事一议”制度和积分制度的作用,鼓励群众力所能及参与到乡村建设的工作中,提升民主议事水平和自治水平。五是提升群众信访诉求服务点服务水平,13个村(社区)巡察整改期间共组织70次上门走访入户,了解群众纠纷情况,及时为群众解忧纾困,解决了宅基地纠纷、村民纠纷、困难户生活难题等19个问题。

  (2)针对“环境保护意识不强”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好河长巡查制度,每周组织村干部开展河道巡查工作,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或上报处理,近期发现并解决河道垃圾堆积等问题51个。二是用好村级数字化电子设备,定期对辖区内的河道进行巡查,全面排查河道问题的原因,对下雨造成垃圾冲流导致的河道污染问题安排人员定期巡查,及时整改落实。三是运用好网格制度,指导各村(社区)按照网格事项清单要求,定期对辖区内企业和农田进行排查偷排污水和焚烧秸秆问题。巡察整改期间,共组织对企业偷排进行巡查48次,开展焚烧秸秆巡查47次,劝导教育村民22人次。四是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栏等粘贴保护环境宣传资料,各村(社区)利用学雷锋活动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爱国卫生运动、创文创卫志愿服务等活动共48次,激励村民共建卫生美丽乡村。

  (3)针对“农村宅基地监管不力”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宅基地巡查制度,各村(社区)定期对宅基地新建房屋进行巡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上报和制止。二是制定《鹤山市桃源镇农村宅基地管理细则》,从严执行宅基地审批工作。三是现已将列入市政府卫片执法整治清单的10宗农村宅基地地块纳入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范围内,待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和立案查处后,完善用地手续。四是各村(社区)加强指导性文件学习,组织村干部、村民小组长集中学习《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切实增强村干部的监管意识。

  2.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4)针对“产业振兴缺乏统筹谋划”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要求,组织各村(社区)开展产业发展谋划,制定年度重点任务,逐项推进落实。并通过座谈会等方式,加强对村级发展特色产业进行谋划指导。二是打造蟠光村和中胜村为“百千万工程”示范村,推进澳洲蓝龙虾养殖产业和中胜现代农业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通过各级媒体加强品牌宣传,形成了较好的宣传效应。三是加强村集体带头人能力培训,提高村干部自主发展集体经济、带动群众致富的能力。组织了多期村(社区)书记培训班,着力提升镇村干部的能力素质,开阔发展的思路。

  (5)针对“集体经济来源单一”问题。

  完成状态:未完成整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村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加强统筹规划,提升村内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水平。组织召开关于发展集体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充分利用、发挥闲置资源资产,提高集体经济收入。要求各村(社区)围绕推进“百千万”工程的工作要求,制定年内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思路和措施29项,并逐步落实20项。巡察整改以来,全镇共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成功交易43宗,涉及交易总额195.5万元,实现资产增值8.87万元。二是制定《桃源镇撂荒地管护实施方案》,通过鼓励村级集体探索统筹集约村组两级土地资源,进行统一流转,提高土地收益率,实现村集体增收。三是推动龙都村发展农耕研学项目,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今年共举办4期活动。

  (6)针对“美丽乡村建设不到位”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排查村内“三清三拆三整治”清拆危房后的土地闲置情况,新建或升级改造“四小园”11个,统筹资源及时对闲置用地进行绿化、美化或硬底化14处。各村(社区)组织修剪乡村道路花圃、美化“四小园”,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改善和提升村民的居住环境。二是制定《鹤山市桃源镇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及环境卫生保洁长效管理工作方案》,运用好积分制度,加强对“四小园”等日常维护,引导村民做好门前“三包”,激发村民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三是建立“三清三拆三整治”巡查队伍,定期对辖区进行巡查、管护,巩固“三清三拆三整治”的成效。3月反馈至今,各村(社区)到所属辖区进行“三清三拆三整治”“四小园”巡查43次,发现问题18个,已就问题督促村民立行立改、自主美化。

  3.关于“中心工作推进不够坚决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7)针对“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有所欠缺”问题。

  完成状态:未完成整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指导,梳理并指导各村(社区)加快使用结存的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着力帮扶困难群众、解决民生急事22个。二是开展社情民意大走访,及时联系群众,通过入户走访摸底、线上征求意见、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用好用实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着力为困难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三是充分发挥无职党员的作用,密切联系群众,主动与困难群众结对,定期深入困难群众家中,了解掌握困难群众的困难,为困难群众解决问题12个。

  (8)针对“耕地保护的政治意识不强”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对辖区内撂荒地进行摸排,对弃耕撂荒土地的承包人、地块名称、面积、流转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摸清底数,查明原因,建立排查台账。二是借助春耕时机,通过派发谷种、推动机械办田、引导村级加大对农田水利投入力度等措施,最大力度增加粮食作物特别是水稻的种植面积。已向村民派发秧苗约70亩、肥料约3000公斤,并由镇政府统一聘请机械办田,提升土地耕作条件。三是借助驻村直联团队、村干部等力量,通过进村入户派发《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等方式,加大对《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调动农民耕种积极性,发动村民复耕复种。

  (9)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加强意识形态培训,于6月8日邀请市公安局有关同志到桃源镇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全镇在职在编干部、各村居书记参加培训;于3月24日党委扩大会议上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重要论述专题学习,6月16日组织开展宣传工作培训班。村(社区)自身开展教育培训,各村(社区)巡察整改期间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12次,开展意识形态教育培训14次。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创新,广泛开展先锋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利用好网格员巡查机制,定期走访入户了解村民的意识动态。整改期间共开展文明实践活动110次,推荐鹤山好人14名。加强村务、党务公开,做好对国家方针政策的普及宣传工作,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力度,整改期间共组织村干部、网格员入村对宣传栏开展巡查75次,发现并整改问题8处。

  (二)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0)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要求支部党员根据实际自我检视,对标对表进行自我改正、自我提升,加强与支部党员的谈心谈话。二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23次,定期组织谈话谈心,了解干部的思想状态,提升党风廉政警示作用。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学党章、讲党课、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主题党日活动25次,切实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11)针对“作风不细不实”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的审核村民申请事项把关不严、对群众诉求重视不足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二是定期通过线下走访和线上问询收集群众诉求和问题,积极协调解决群众矛盾,本级无法解决的,第一时间提交镇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巡察整改以来,共收集群众诉求和问题29条,村(社区)本级解决23条,其余问题通过镇层面得到解决。

  (12)针对“执行村民决议有偏差”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村委会副主任退回2021年2月至2022年9月多发的通讯补贴。二是研讨表决中心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列出副主任通讯补贴。三是加强对财务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学习,并严格执行。

  (13)针对“廉洁意识不强”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甘棠村召开支委会议,集中对餐费补贴使用不规范行为作检讨,深刻反省,并退回多领取的餐费补贴1.2万元。二是制定《甘棠村委会饭堂管理办法》,同时建立《饭堂用餐情况登记表》和《食材购买登记台账》,做好用餐人员确认登记,实行人员交叉确认的方式,对每次采购明细进行即时监督。三是组织村委成员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和中央八项规定内容,要求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规范日后餐费补贴资金使用。

  5.关于“‘三资管理仍有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14)针对“资金使用违反财务制度”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镇农办举办桃源镇2023年三资财务管理制度及法规专题培训班,组织村财务人员集中学习《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三资管理相关要求,规范资金的使用。二是各村(社区)开展专题学习27次,组织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等人开展“三资”财务管理制度及法规政策专题培训。三是严格落实监督委员会监督机制,监督委员对村相关财务情况落实一月一检查,共发现并整改问题5个,保障财务管理规范化。

  (15)针对“资产资源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镇职能部门加强业务指导,明确规范票据的开具要求。二是加强合同的管理,富岗村委会与原口头协议承包者重新按规定签订合同。三是新圩社区已制定固定资产清查表,做好固定资产新增及折旧登记工作。

  (16)针对“村民小组财经纪律意识淡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各村(社区)对各经济社社长兼任财务人员情况进行摸排,旺龙村已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整,杜绝社长和财务由同一人担任问题的再次发生。二是举办桃源镇2023年三资财务管理制度及法规专题培训班,组织村“两委”干部、村小组长及财务进行业务培训,加强“三资”管理学习,提高村小组及财务的业务水平。三是落实村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小组账务的监督责任,村党组织书记与村账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25人次,对出现报账时间延误、财务公开不及时等问题及时提醒和监督,发现并整改问题5个。                      

  6.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17)针对“违规招投标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桃源镇村级工程项目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加强业务指引。二是镇规建办组织村委干部深入学习《桃源镇村级工程项目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规章制度,做好工程前期预算及询价工作,预防发生工程围标、串标。今年开展村级工程11项,全部按要求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规章制度。如正在开展的富岗村村容村貌整治工程(二期)已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及村级建设项目招标流程完成工程招标。

  (18)针对“制度执行流于形式”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镇规建办组织村委干部学习《桃源镇村级工程项目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规范村级小型工程招投标流程。二是对供应商超期报名并中标、评标前已发出《村级项目发包通知书》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原因,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全面梳理2019年以来各村(社区)工程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情况,并形成警醒教育。

  (19)针对“小微工程廉洁隐患较大”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镇规建办组织村委干部学习《桃源镇村级工程项目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规范村级小型工程管理流程。二是各村(社区)织村委干部及村民小组长开展关于工程项目管理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三是规范工程管理工作,落实专人专岗、专人专责,定期做好工程资料清点核查工作,核查已报未建的自建类小微工程资料,若有材料缺失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按规定进行补充,巡察整改以来新实施的村级工程能做到规范管理。四是镇规建办、农业农村办等职能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定期对工程建设的手续和资料情况进行检查,规范工程管理。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7.关于“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20)针对“学习教育流于形式”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各村(社区)制定2023年度组织生活计划,每季度由驻点领导或党支部书记主持开展一次党课学习,2023年以来开展党课学习13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4次。二是加强对村(社区)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2023年共举办相关业务培训班6期,提高有关业务水平。三是落实“每月组织生活清单”制度,运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和党支部微信群推送学习资料加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

  (21)针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足”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竹蓢社区对私自向村民承诺圈地、将公共区域出租给公司兴建仓库事项,已于2022年8月前制止,于2022年11月30日前进行复绿和复种,并以此为鉴。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竹蓢社区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组织抓好《警示教育读本》学习,重点就身边典型案例开展剖析和教育。三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融入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中去。各村(社区)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对党员进行警示教育。

  (22)针对“议事规则执行不严”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村“两委”干部学习议事规则,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进一步规范村集体决策。二是规范和加强会议记录的填写工作,加强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知识学习,明确会议记录的标准和要求,确保会议记录真实、有效。

  8.关于“党建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23)针对“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强化党内生活,村(社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镇党建办制定组织生活会工作指引,指导村(社区)党组织认真开展党内日常谈话,支持和鼓励党员讲真话、实话,多提意见建议,讲问题要结合个人实际,忠实记录谈话内容。二是运用好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强化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着力解决党员意识不强、宗旨意识淡薄的问题,加强党内政治的严肃性。

  (24)针对“发展党员不严谨”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建办组织村干部开展党务工作业务培训,明确发展党员流程,规范发展党员的各个流程。二是及时对党员资料进行登记归档,形成党员档案登记台账。三是对党员发展工作实行专人专责、专人专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让缺失材料的发展对象进行补办手续或材料,为5人补充完善发展党员资料。

  (25)针对“党员管理不到位”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建办组织村(社区)干部学习流动党员管理办法,指导各村(社区)规范管理流动党员。二是梳理党支部的流动党员,对长期在外工作生活的党员,及时将其党籍转至居住地或工作点,要求党员规范参加组织生活会。今年以来,按要求转出流动党员3名,正在办理转出手续1名。各村(社区)党组织及时与暂时未能转出的流动(外出)党员开展谈话谈心。三是各村(社区)抓紧抓实流动党员管理,定期通过微信、腾讯会议等平台组织开展“线上微学堂”,定期了解流动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确保流动党员思想不错位、教育不掉队。

  (26)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建办制定了《桃源镇党费工作指引》,指导各村规范做好党费收缴工作。二是各村(社区)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党员义务和职责,及时缴交党费。各村(社区)对未及时缴交党费的党员,由党支部书记与其进行谈话,对屡教不改的党员,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通报和处理,共计处理1人。定期公开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切实加强对党费工作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四)关于“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9.关于“票据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27)针对“龙都2022年7月开具普通收据收取棠都旧学校等厂房租金1.83万元。龙珠村民小组2021年3月支付工程款143.19万元,使用普通收据入账”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龙都村5月5日对村委会及辖下村小组收款收据集中统一检查,经过自查,收取棠都旧学校等厂房租金严格按照市农业局要求,统一使用下发的“鹤山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收款收据、支出证明单”,票据填写规范完整,要素齐全。二是旺龙村经过自查,龙珠村民小组2021年3月支付工程款143.19万元,严格按照市农业局要求,统一使用下发的“鹤山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收款收据、支出证明单”,票据填写规范完整,要素齐全。

  三、下一步计划

  虽然在整改工作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办提出的整改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将持续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成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巩固整改成果,强化责任担当

  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按照市委第三巡察组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久久为功,持续把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到位。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坚持把武装头脑、推动工作、健全制度一起抓,在认真解决具体问题、为群众办实事的同时,立足于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三是守正创新,妥善处理村集体经济发展历史延续中的各类问题,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努力推动村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

  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按照工作分工,压紧压实责任,整改完成的盯紧制度建设和落实,需长期坚持地抓好持续整改任务,举一反三,在巡察反馈意见的基础上,深刻查找本镇和各村(社区)在各方面存在的不足,拾遗补缺,确保完成整改任务的同时,不出现相同或类似的问题。

  (三)完善制度强化落实,抓好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建设

  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结合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同时,把抓好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桃源镇和村(社区)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219387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0-8219387;邮政地址:鹤山市桃源镇建设东路18号;邮政编码:529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