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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镇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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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镇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草案

——在2022年12月8日桃源镇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镇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桃源镇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审议。

  2022年上半年,镇财政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积极配合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紧扣“工业立镇产业强镇”、“坚定不移地推进‘市区·桃源一体化’,努力将桃源打造成为宜居宜商高铁新城”的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增收节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全镇财政稳健运行。

  一、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收入增长达到预期。2022年上半年我镇可支配财力收入为698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1.2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631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为67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全年预算的40.80%,其中,按镇级财政分税体制分成后,税收收入42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7.56%;非税收入20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2.44%。

  2、支出压力每月镇各项刚性支出资金缺口大,镇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等等项目面临的应付款较多,导致支付困难,在保重点支出、刚性支出,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前提下,2022年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492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4.0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4万元;

  (2)国防支出5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240万元;

  (4)教育支出1806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2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0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311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12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125万元;

  (10)农林水支出348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301万元;

  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056万元,支出合计6980万元。

  (二) 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支稳定。1.2022年上半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5995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5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8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760万元(含珠肇高铁征地专款)。

  2.2022年上半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5995万元(含珠肇高铁征地专款)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15936万元;

  (2)农林水支出59万元;

  上述数据为预算执行情况汇总,最终数据以上级财政部门核准数据为准。

  二、当前财政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收收入增收幅度未如预期大中型企业税费缓缴,增值税留抵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我镇税收收入带来巨大冲击,另外缺少大宗资产类交易,房地产业税收收入总量不大,导致税收收入压力大。

  (二)非税项目缺乏,创收压力大。今年上半年,镇属资产租金收入总量不大,非税收入仅仅依靠租金、卫生清洁费、罚没等常规收入,非税收入增收压力大。另外,我镇非税收入波动性强,主要原因是以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为基础,加上偶发性的大额非税或一次性捐赠收入,因此收入稳定性不强,质量不高,缺乏可持续性,创收压力大。

  (三)各项支出导致支付困难我镇每月需由镇财力支付的刚性支出达220万元,包含合同工工资、敬老院支出,村居委会支出、学校支出、派出所经费以及其他杂项支出等,而每月市财政拨付给我镇的财力仅为70万元,缺口的150万元资金需镇自筹资金解决,资金压力大。另一方面,前期积压的应付款较多,镇财政面临的支付压力巨大。

  2022年上半年财政重点工作和成效

  2022年上半年,我们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理财,积极落实各项财政政策,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财政监督,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积极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关注我镇税收入库情况,争取税务部门支持,加大镇内企业的增值税、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主体税种的征收,依法依规促收催收、挖潜增收,并积极争取免抵调库额,增加了税收收入。另外,拓宽非税收入渠道,盘活存量资源。

  (二)力促土地出让取得新进展,增加财政收入。积极配合自资所、规划建设办公室等业务部门推进土地挂拍工作,截至2022年6月,建桃工业区42274.24平方米和14456.63平方米两个地块已在网上公告挂牌出让,下一阶段做好挂牌监督工作和土地出让金返还跟踪,促进基金收入。大力催收北控水务代征缴的污水处理费,着力实现全年850万元的污水处理费基金收入。

  (三)坚持民生优先,将有限资金优先安排于“三保”支出和重点工作。深入分析镇支出结构,合理安排财政支出,保障上级重点工作任务的投入。另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严控财政供养人员,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同时,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积极争取并用好用活上级专项资金,明确专项资金使用部门责任,将项目资金用到实处,发挥资金效益,确保民生工程及重点项目的顺利开展。

  (四)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年初预算实际,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同时,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严控新增支出,压减一般性支出,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各项民生重点支出。另外,加强预算资金使用审批,协调各业务部门加快专项资金使用进度。

附件:2022年上半年桃源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执行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