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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统计局多形式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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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纪念“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鹤山市统计局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为宣传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一、彰显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

  12月4日是我国第9个国家宪法日,为彰显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市统计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宪法专题学习,党组书记、局长邝耀宗带领全体职工开展宪法宣誓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用国家根本大法指导日常统计工作的开展。

  二、发挥阵地作用,加强宣传建设

  市统计局以加强“7个一”规范化建设为契机,积极发挥办公阵地的宣传作用,在办公走廊、办公楼梯、LED显示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广东省统计局条例》及相关统计知识,强化统计法治氛围。

  三、法治指导工作,加强各级普法

  一是加强部门法治宣讲。结合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加强向相关部门、各镇(街)宣讲传达国家、省、江门市专项纠治工作精神,发挥统计监督职责,持续推进“四个必查”“三个一批”工作,夯实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思想根基。二是加强统计人员学习。市统计局坚持统计法治宣传逢会必讲,利用年报会、业务培训会组织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坚持用法律和制度促进工作,夯实基层数据基础。三是加强调查对象宣传。积极推行“三个十日”工作制度,专业人员向走访企业、调查对象发放《统计法》宣传手册和《广东省统计条例》宣传小册子,讲解诚信统计与依法统计的重要性,使企业和调查对象切实增加统计认同感的同时,从源头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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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统计员进行宪法和统计法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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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企业统计员发放《广东省统计条例》宣传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