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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依法统计 护航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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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山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邝耀宗

        今年以来,广东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动员大会,作出“1310”具体部署,以实际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肩负起在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列、作出示范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统计工作作为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重要部分,依法统计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需要更好发挥自身职能和统计监督作用,为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智慧和力量。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筑牢依法统计思想根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建设。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部署、亲自指导推动下,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就统计法治领域关键性、体制性、长远性问题作出制度安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核心的统计法治体系日臻完善,为统计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法制支撑。统计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在统计领域的具体体现,要驰而不息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根基,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确保统计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压实法治主体责任,紧抓“关键少数”学法用法,着力提升统计法治意识,充分发挥好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使其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持续推动将统计法列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学习内容和进入党校,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并形成常态化机制。 

  二、发挥统计监督作用,筑牢防范统计造假底线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要聚焦主责主业,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健全评价指标体系,不断完善监测制度,夯实评价数据质量和工作基础,科学评价各镇(街)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情况,有效反映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优势、成效和短板、弱项,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更加自觉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用好执法“利剑”,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常态化统计执法机制,推动专项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不断提高“双随机”执法检查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控制,重视数据生产过程管理,坚持不懈抓好“两防”,做好统计数据监测、审核、评估,筑牢防范统计造假“底线”,不触碰统计“红线”。健全完善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不断形成工作合力。

  三、持续做好统计法治宣传,大力营造依法统计氛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统计普法是引导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依法开展统计工作的关键措施。围绕增强全民统计法治观念,制定年度法治学法和普法内容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创新宣传内容形式,使统计法治更加深入人心,大力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一是加强调查对象法治宣传。利用统计业务培训、基层调研、数据质量检查、以案释法等精准普法方式,对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让其深入了解自身在统计调查中的合法权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独立报送统计资料的法定义务,增强自觉拒绝、抵制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意识。二是加大“五经普”宣传工作力度。“五经普”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摸清经济社会发展“家底”,需要提高全民支持普查、配合普查、参与普查的意识,要拓展宣传方式,制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统计普法宣传作品,拓展统计法治宣传新方式新渠道,筑牢“五经普”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