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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统计局专题学习《广东省统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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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0日下午,鹤山市统计局举办2022年第四期统计大讲堂,专题学习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9月29日第四十六会议通过的《广东省统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局职工干部参加了学习。

已处理1665734924846Ⅲ-1-1)-⑤(现场照片)2022年10月10日鹤山市统计局在局会议室深化统计大讲堂学习品牌,深入解读《广东省统计条例》,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jpg

  《条例》的重新制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落实了“放管服”改革精神,切实做好与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的配套衔接。综合法规股同志结合《条例》的修订背景进行解读,带领全体职工干部从统计改革创新、数据质量提升、数据共享与发布、统计力量保障、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和强化统计监督检查六个方面对《条例》内容进行逐一学习,加深全体干部职工对《条例》的理解。

  学习会议强调:一要深入学习《条例》,学懂弄透《条例》的每条内容,把《条例》作为指导日常工作的重要指南;二要结合省统计局关于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及“两防”工作要求,严格依法履行职权职责,规范各项调查项目,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三要加强法治宣传,把《条例》作为“八五”普法、“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的宣传内容,利用培训会议、宣传活动等机会,积极向各级领导、调查员、调查对象开展宣传,营造从上而下学法遵法守法的良好统计氛围,坚持依法统计、诚信统计;四要提高政治站位,转变工作作风,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带来的新形势新要求,勤思考、多走动、重指导、抓落实,以守正、创新、服务、一流的工作要求切实提高统计服务水平。